香港美容監察今年2-3月就香港醫學美容宣傳調查,發現多家美容院宣傳及其運作方式,有可能令相關醫生違反醫生註冊條例,例如宣傳內容涉及宣傳相關服務及協助醫生招攬病人,部分內容更涉嫌誤導消費者。
香港美容監察召集人袁海文翻查本港醫學美容的網站,發現Neo Derm的Gratus,Dr Protalk Skin Clinic, NuMe 名人醫美外科中心、Derma 21、BeauSkin有關的醫學美容宣傳及有關操作,相關醫生有可能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見附表)。
該等宣傳分別提供免費服務、貼出用家分享、術前術後照片、讓用家自行選擇醫療中心或醫生,涉嫌協助醫生「拉生意」。
「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5.2.2.2節規定:個別醫生不得自行或由任何人代表他們 ,或容許任何人向並非其病人的人士作業務宣傳。
關於批准刊登的廣告及內容,也只限於四類印刷媒體,包括報章、雜誌、學報及期刊刊登廣告。廣告篇幅限制(約半張A4紙);內容不可以推銷其他服務;不可與美容院等廣告刊在同版,更不容許醫生在廣告內披露有關年資和重大手術經驗等資料。
醫委會亦曾清晰指出免費量血壓是違規,等於宣傳醫療服務及招攬病人,並因而裁定有關醫生專業失德罪名成立,判以除牌一個月,緩刑一年。https://www.mchk.org.hk/english/complaint/PDF/DISCIPLINARY_INQUIRY_of_Dr_LO_Yin_Ling.pdf
另外,「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18條 與醫療及健康產品機構的關係中的第18.2節,清楚規定:醫生如與上述機構建立任何財務或專業上的關係,包括使用其設施或接收由其轉介的病人,則必須盡力(不只在態度上象徵式地盡力)確保有關機構的宣傳事項沒有違反適用於醫生的原則或規定,當中包括盡力了解該等機構所作宣傳的性質和內容。
當該等機構違反有關原則或規定時,須即與其終止關係。袁海文認為如有關醫生沒有盡力確保關有關機構宣傳事項沒有違反適用於醫生的規定,醫生也絕對需承擔相關責任。
袁海文認為醫委會及政府需要嚴格監管及主動打擊涉及違規的網站,報刊醫療廣告及醫生自我宣傳。袁海文同時促請醫委會需對醫生於醫學美容/美容院同一網頁內出現是否違反「不可與美容院等廣告刊在同版」的規定作出釐清。因為如讓醫學美容集團無限制地賣廣告,會出現大量誤導性質的廣告,因而危及消費者及病人健康。
袁海文呼籲全港與美容院合作及受聘的醫生,不要忘記「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18. 與醫療及健康產品機構的關係,如果發現美容院違規宣傳或操作,應要求美容院移除有關有問題的宣傳,如果美容院拒絕,應立即終止與違規美容院關係。
香港美容監察已主動派出成員抽查及放蛇。如發現問題,將往醫委會舉報涉嫌違規的廣告及醫生專業失德。
袁海文同時促請政府及立法會盡快通過「私人醫療機構條例草案」,不要再縱容違規美容院及失德醫生,令普羅消費者受損。
傳媒查詢:
袁海文 (9449 4987)
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
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