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公佈食水安全國際專家小組(國際專家小組)報告的主要意見,而於9月21日公佈的「食水標準及水質監測優化計劃」,當中措施都是建基於國際專家小組的意見而制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當局只選擇性公佈報告的主要意見,她認為當局必須公開國際專家小組的報告全文。另外,黃碧雲亦認為當局必須成立真正獨立的水質監察機構,而非從屬於發展局之下。
黃碧雲對於政府公佈的國際專家小組主要意見,有以下評論:
(一) 發展局只是以摘要方式公開國際專家小組的主要意見,而沒有公開全部內容,黃碧雲批評當局這種做法封閉及不透明,公眾有權知悉報告內不同專家是否對解決香港食水安全問題有不同改善建議。黃碧雲質疑發展局僅選擇性披露報告內容,是否刻意隱瞞對局方不利的資訊。
(二) 雖然國際專家小組對獨立水質監察機構是否從屬於政府架構沒有特別意見,但是小組同意監管者應獨立於供水部門及需具備監察水務署工作的權力。現在政府建議在發展局內設立專責小組擔當水質規管監督角色,黃碧雲質疑水務署從屬於發展局,將監督和供水者置於同一個政策局內,食水監督架構難以體現獨立,發展局隨時可以選擇不披露專責小組的監督意見,以袒護供水者(水務署)的利益。另外,國際專家小組認為監督者應向衛生報門報告香港的水質情況,因此,黃碧雲指出若水質監察機構(或專責小組)是從屬於發展局,它要報告的對象是發展局局長,而非衛生部門,規管者只能透過政策局通傳意見予衛生部門,是非常間接及不能接受的做法,違反了國際專家小組的建議。而她亦質疑未來成立的專責小組是否會有公共衛生領域內的專家出任小組領導。因此,黃碧雲認為必須成立真正獨立的水質監察機構,以監察供水者(水務署)運作。
(三)國際專家小組建議當局在實施水質監測計劃下,定期在網站上公佈食水的最低、最高和平均標準,黃碧雲指出國際專家小組的建議並非是提高透明度和公眾信心的最好方法。她促請政府在實施計劃後,定期公佈各個水質樣本的詳細情況,包括抽取樣本的大廈名稱及各種水質數據,這樣才是最透明的做法。
(四) 就著公共屋邨的水質情況,黃碧雲要求當局必須公佈受影響的十一條屋邨在置換喉管後的驗水方法及水質情況,並應以六小時的靜止水作為食水取樣方法。
(五) 國際專家小組報告建議為2005年後建成的公屋再驗水,每邨約24個樣本,共160個,黃碧雲要求水務署及房屋署交代公屋再驗水的詳情,包括時間表和將數據全面公開及在區內張貼,通知公屋居民驗水結果。
(六) 專家小組認為幼稚園、福利機構及中小學不須再額外驗水,因為水務署曾向幼稚園及福利機構內提供指引如何使用電熱水罉,及只要中小學內的飲水裝置被持續使用及沖水,便不會有問題,但黃碧雲質疑如果不再額外驗水,水務署有必要向公眾交待自鉛水事件後至今,幼稚園、福利機構及中小學校有否跟隨熱水罉的使用指引,及教育局有否持續監察各中小學的飲水裝置使用情況。發出指引並不等於有人遵守,政府的規管責任,實責無旁貸。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