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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謹申︰銷售境外樓花新指引只針對持牌代理 當局須發牌規管
Thursday, December 28, 2017

涂謹申銷售境外樓花新指引只針對持牌代理  當局須發牌規管

新聞稿

 

 地產代理監管局今天就有關銷售境外未建成物業(境外樓花)發出新指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新指引只規管持牌地產代理,非持牌地產代理或營業員根本不用跟從新指引,故仍未能堵塞現有最大的漏洞,當局必需立法,採用發牌制度,規管銷售境外物業。

 

涂謹申表示,自2014年以來一直協助數百名海外爛尾樓苦主,單是英國也有20多個爛尾樓盤,他們在香港透過本港的持牌物業代理公司或非持牌營業員,購買海外樓花單位,但相關項目其後全告「爛尾」,有關的發展商亦遭頒令清盤,香港買家不但無法追討金錢損失,甚至有可能要為該等物業交易承擔進一步的財務責任。

 

涂謹申指出現時最嚴重的漏洞是由非持牌地產代理公司,甚至只是個別非持牌人士推銷境外樓花,他們既不受地監局規管,亦沒有銷售物業當地的地產代理牌照,也不具備當地的法律或物業稅務知識,新指引對他們起不到任何作用。

 

他更擔心,在新指引推出後,所有銷售境外樓花轉由非持牌代理公司或個人處理,以逃避新指引。涂謹申形容情況可以相當危險,需要當局加強關注,並盡快研究立法,設立發牌制度,予以監管,才能真正堵塞漏洞,保障消費者及投資者的權益。現時新加坡、台灣及馬來西亞都有立法規管銷售境外物業。

 

他並提醒市民,如果有銷售境外物業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但沒有述明自己是無處理本地物業的牌照,即不獲豁免領牌,可向地監局投訴,轉介往警方,違者可罰款50萬元或/及監禁2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