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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案】民主黨認為裁決具有阻嚇力 黄碧雲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醫學美容及醫療儀器
Tuesday, December 19, 2017
2012年DR醫學美容集團靜脈輸液事件造成一死三傷, 歷時五年, 在12月18日兩名被告終於高院被判誤殺罪成,分別判監 10年及 12年。黄碧雲指法庭的裁決有阻嚇力, 希望業界明白必須將安全和人命放在最優先考慮。 黄碧雲批評食衛局五年來對立法規管醫學美容進展緩慢, 要求現任局長陳肇始加快立法規管工作及加強巡查。 黄碧雲議員促請政府堵塞現時醫學美容業的規管漏洞, 盡快規管從事高風險醫學美容的從業員、 經營者及相關醫療儀器的使用;其應為美容業界訂立資歷架構, 協助美容業走向專業化及規範化,讓業界可持續健康地發展, 及保障消費者的安全。
黃碧雲早於2012年已就規管醫療儀器提出建議, 政府應就不同儀器分級,及為各級儀器的操作資格要求訂立指引。 黄碧雲認為只有訂定清楚公開的要求及指引, 才能讓市民安心光顧有關服務。 民主黨長期以來亦要求政府就銷售美容服務立法訂立冷靜期, 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打擊不良銷售手法,但政府一直拖延。
黃碧雲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督導小組,由食衛局牽頭, 並由商經局和教育局一起發展和推廣香港高質素的美容業。 黃碧雲建議教育局加快統籌美容業資歷認可工作, 協助美容業為從業員提供適切培訓,讓美容業界邁向專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