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社區食物監察計劃於去年8月曾公佈中藥材化驗結果,當時已發現不同樣本中,含有農藥、二氧化硫(硫磺)和重金屬殘留,其後亦曾約見衛生署署長反映問題,要求改善中藥監管。
今年8月及10月,民主黨社區食物監察計劃分別在市面上購買了12種中藥材共20個樣本,當中有8個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超出了《中國藥典》的標準,更有樣本超出標準上限逾十倍。民主黨立法會議黃碧雲促請食衛局盡快立法,規管中藥材的二氧化硫含量標準。
用硫磺薰製中藥材的原因及毒性
業界使用硫磺薰制中藥材的歷史由來已久,有關的文字記載早見於1900年《溫縣縣志》,當中對硫磺用於山藥的加工與貯藏養護技術有所描述[1]。
用硫磺薰製中藥,主要目的在有利於一些根莖類中藥材的乾燥,如山藥、牛膝等,或有助於中藥材貯藏中的防蟲、防黴,如葛根、白芷等,以及常用於中藥材的漂白增色,如百合、枸杞等;但中藥材經硫磺薰製後,會殘留二氧化硫,而過量二氧化硫會引起服用者咽喉疼痛、腸及胃部損傷等不良反應,並產生令人不適的味覺,甚至對肝、腎等產生毒性,且硫磺含砷、汞等雜質及其化合物,過量薰磺後,砷、汞等重金屬元素可進入藥材中,長期服用易在體內蓄積,造成毒害。
各地對中藥材含二氧化硫量的規定
內地的《中國藥典》2005年版已刪除了硫薰的加工炮製方法,台灣的《中華中藥典》訂定有二氧化硫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至於標準,以內地《中國藥典》的二氧化硫量上限標準為例,11種中藥材的標準每公斤為400毫克(mg/kg),其餘中藥材(例如當歸、川芎等)每公斤為150毫克(mg/kg)。至於台灣衛生部已於2016年實行《中藥材含二氧化硫、黃麴毒素限量基準》,當中訂明25種中藥材的標準為每公斤400毫克(mg/kg),其餘中藥材為每公斤150毫克[2](mg/kg)。
以下為各地標準,其中中國和台灣已屬最為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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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限量標準 毫克(mg/kg) |
中國 |
11種中藥材: 山藥、牛膝、粉葛、甘遂、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朮、黨參: 每公斤 400毫克
其餘中藥材: 每公斤 150毫克 |
台灣 |
25種中藥材: 牛膝、葛根、天麻、天門冬、栝樓根 (天花粉)、白及、白芍、赤芍、白朮、山藥、百合、白果、龍眼肉、烏梅、枸杞、山楂、大棗、黨參、當歸、芎藭 (川芎)、知母、山柰、蓮子、白木耳及芡實:每公斤 400毫克
其餘中藥材: 每公斤 150毫克 |
韓國 |
每公斤 30毫克 |
美國(藥用輔料) |
每公斤 5-80毫克 |
歐盟 (藥用輔料) |
每公斤 20-400毫克 |
世衛對二氧化硫攝入量的建議
WHO 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The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 JECFA)對二氧化硫類物質作為食品添加劑的危險性評估為:二氧化硫的日容許攝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為0.7 毫克/公斤 (mg/kg),即一個60公斤(kg)體重的成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攝入量不應超過42 毫克。
香港的情況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 (第132BD章) ,二氧化硫、亞硝酸鹽和硝酸鹽等防腐劑均不得用於新鮮或冷藏肉類,但准許用於部分食物如涼果、即食麵、脫水蔬菜、醬汁、果汁和酒等多種食物/飲料,而規例亦訂明了二氧化硫在這些指明食物內的最高准許含量,例如白糖為15ppm、即食麵20ppm、即食脫水蔬菜500ppm、水果乾1000ppm及固體番瓜素30,000ppm。
按食物安全中心的說法:「二氧化硫是一種常用於食物的防腐劑,屬低毒性,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而且二氧化硫可溶於水,大部分會在煑食的過程中流失。對於個別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
歐洲食物安全局(EFSA) 2016年最新研究顯示,由於哮喘病人容易對二氧化硫敏感,攝入二氧化硫會令病情惡化,也會導致風疹及血管性水腫。
有關規例亦不適用於中藥材,而本港並無為中藥材的二氧化硫含量設立上限標準。
民主黨社區食物監察計劃對本港中藥材內二氧化硫含量的化驗結果
民主黨於今年8月及9月在市面購買了12種中藥材共20個樣本,並委託了認可的化驗所化驗。
在20個樣本中,我們發現有8個樣本超出了《中國藥典》所規定的標準。其中當歸片二氧化硫含量是標準上限10.8倍、天冬是上限3.9倍、葛根是上限3.6倍。
民主黨的意見
負責此次調查的黃碧雲表示,由於中藥商使用二氧化硫薰製中藥的情況仍然普遍,所以,她對衛生署一直不予規管表示強烈不滿。
她認為,二氧化硫對人體有害,甚至會令藥效改變,她以當歸為例,該中藥材含二氧化硫的情況極為普遍,但如過量使用,則當歸會變得非常燥熱。從中醫的角度看,二氧化硫(即硫磺)為天然硫磺礦的提煉加工品,原礦物主要形成於火山噴氣作用,因此,中醫視硫磺為火中之精。
就二氧化硫的規管,黃碧雲引述衛生及福利局於10月12日對她的回覆:“「港標」(香港中藥材標準)計劃在推行第九期的研究工作時,國際專家委員會已建議納入二氧化硫殘留測試的項目。現時「港標」正就中藥材的二氧化硫殘留測試方法進行研究,並會收集相關藥材樣本進行檢測。預計「港標」第九期在 2018-2019 年度出版時,中藥組會再向業界諮詢,並向業界推廣建議其使用「港標」二氧化硫殘留測試方法成為恆常中藥材品質監察。”
黃碧雲對政府的回覆非常失望,她指出各地已對二氧化硫用於中藥材有法例以訂明標準,但是香港一直未有跟隨內地和國際步伐,疏於監督,規管制度落後於國際,她不能接受。
因此,黃碧雲促請當局必須參考內地和國際做法,盡快修訂《中醫藥條例》,加入各種中藥材的二氧化硫的法定最高含量,以避免中醫藥界濫用。
另外,她指出在內地已推行GMP制度,在内地開辦藥品生產企業須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 《藥品生產許可證》及按照相關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組織生產。而在內地經營生產中藥飲片業務必須符合上述 GMP 標準的要求,及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 督管理總局轄下其所在地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認證,並獲發《藥品 GMP 證書》。另外,在内地開辦中藥飲片批發或零售企業亦須獲藥監當局的《藥品經營許可證》,而在內地經營批發或零售中藥飲片業務必須符合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品質的規章制度。她指出,現時醫管局中醫部是循有GMP證書的中藥生產商入貨,但內地仍有小規模的農戶種植中藥,並經內地集散市場流通各地,香港有些藥商或會循這些渠道入貨,而品質缺乏保證,所以,她建議當局應考慮規定本港的中藥進口商須循內地持有GMP證書的中藥生產商及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批發商入貨,才能保證中藥材的品質。
不過,政府未制訂標準和未推行有關制度前,黃碧雲建議市民在購買中藥時,在可行情況下採用下述方法識別硫熏藥材以自保:
(1) 用眼看: 經硫熏的藥材顏色一般呈白色,像山藥、黨參、當歸等藥材正常應呈淡黃色或淡棕色,如果呈雪白色即很可能是經過硫熏。
(2) 用鼻聞: 經硫熏的藥材會有一股刺鼻的酸臭味,掩蓋了藥材本來的氣味。
(3) 用手捏: 經硫熏的藥材會較未經硫熏的重,質地也較堅硬,用手捏的話會感覺到藥材表面有白色粉末附著。
(4) 用口嚐:經硫熏的藥材用口嚐會覺得發酸,有別於藥材應有的味道。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2017年10月29日
[1]. “外表愈靚就愈勁? 硫磺熏製中藥材的問題” 詹華強, 2015年5月9日。http://www.master-insight.com/%E5%A4%96%E8%A1%A8%E6%84%88%E9%9D%9A%E5%B0%B1%E6%84%88%E5%8B%81%EF%BC%9F/
[2] 台灣衛生部中醫藥司, 衛部中字第1051860702號令https://dep.mohw.gov.tw/docmap/cp- 753-5323-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