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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有關房協未補地價單位出租計劃
Wednesday, October 25, 2017

回應有關房協未補地單位出租計劃

 

房協主席鄔滿海昨天(24日)表示,房協轄下資助出售房屋涉及約兩萬個單位,目前預計實際可以出租的未補地價單位約數千個,佔房協未補地價單位約一半或三分一。至於租金方面,鄔表示會給予業主及租客彈性及自由度,雙方可自行訂定低於市價的租金,租賃安排亦會有地產代理處理。而申請者一旦獲派公屋,須中止租約,他相信業主會明白情況而作出配合。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尹兆堅批評,根據鄔滿海昨天的說法,「未補地價單位出租計劃」變得三不像,既沒有舒緩市民租金負擔,又扭曲了居屋本身的社會價值。

 

 

尹兆堅表示政府只讓房協推行「未補地價單位出租計劃」,以致可提供的單位數目實在太少,預計實際可以出租的單位只有約數千個,難以應付需求,反之如果將房委會的居屋也一併推行計劃,市場上才能出現大量額外租盤,市場在供應量增加下,自然會讓租金調節下降。截至2017年3月,全港有250,600個未補地價居屋單位,如果有十分一單位可用以出租,數量將會相當可觀。

 

 

未補地價的房協單位,市場上根本沒有可參考的租金價格,不能比對,而申請租客一旦獲派公屋,則可馬上中止租約,若租金由業主與租客自訂,相信業主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定價會貼近所謂「市價」,不能達至計劃當初舒緩市民住屋開支壓力的目的。

 

 

尹兆堅認為房協必須有一套完整制度,例如設立一個基金,房協可從業主的租金收入中獲取特定比例的租金,注入基金,而基金可用以興建公營房屋或其他利民措施。這個做法,既可令措施不會淪為只是讓業主純粹賺取額外金錢利益的計劃,亦可以給社會發出清楚訊息,未補地價單位與一般私人興建單位有明顯的分別和不同的社會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