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天公開點名譴責一間「時光共享」推廣公司,指該公司持續以誤導及威嚇等高壓手法促銷海外度假屋會籍計劃。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暨消費權益發言人尹兆堅指,政府有必要盡快就設立合約「冷靜期」制訂工作時間表及目標,並且要杜絕無良商戶以「冷靜期」巧立明目騙取消費者金錢。
尹兆堅指出,涉及類似「時光共享」計劃及其他預繳式消費的投訴不時出現,小數害群之馬令到業界聲譽受損之餘,亦打擊消費者信心,對美容、健身等營商環境造成惡性循環,商戶與消費者「雙輸」。此外,今次消委會點名的公司由2014年開始已不斷被市民投訴,顯示可能出現制度漏洞,令到海關遲遲未能執法。
尹兆堅認為,假如政府引入合約冷靜期,將可有效堵塞制度漏洞,杜絕不良及高壓促銷手法。「假如消費者可於合理時間內取消合約,無良商人自然沒有誘因以誤導或威脅手段迫使顧客簽署合約」。尹兆堅補充,今年8月曾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開會,要求政府盡快就制訂合約「冷靜期」立法,可惜局方表示正進行研究,未有任合明確立場、目標、落實時間表。
最後,尹兆堅指出,雖然海關近年以商品說明條例檢控不少無良商人,但往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無良商人可能會利用條例漏洞逃避檢控,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有必要檢討法例及執法門檻。「據報,今次涉事公司有為顧客提供3天冷靜期取消合約的選擇,不過需繳付約會藉的25%至30%費用,金額以數萬元計算。因此,公眾有合理懷疑該公司其實最低目標閃謀取該筆費用,而提供3天冷靜期變成辯護和應對海關檢控的擋箭牌」。
因此尹兆堅呼籲,假如日後政府設立合約「冷靜期」,需確保「冷靜期」不會成為無良商人巧立名目騙取金錢的藉口,政府應該於法例清楚列明商戶只能收取合理的取消服務行政費用,甚至規定行政費用的上限。
立法會議員 尹兆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