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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聲明 –《中英聯合聲明》屬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議 嚴正要求中央政府恪守協議締約國責任
Saturday, July 01, 2017
民主黨聲明 –
《中英聯合聲明》屬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議
嚴正要求中央政府恪守協議締約國責任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於昨天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只是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民主黨對於外交部發言人在回歸二十年後便將《中英聯合聲明》掃入歷史,感到驚訝及憤怒。《中英聯合聲明》是國際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並據《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制訂《基本法》,民主黨認為如果中央政府視國際協議如無物,亦可以推論中央政府可以隨時放棄恪守《基本法》,不再信守與香港市民所立的契約。因此,民主黨促請中央政府盡快澄清對《中英聯合聲明》的立場。
中英兩國政府於1984年12月19日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並根據《中英聯合聲明》所作的承諾,制訂了《基本法》,明確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中英聯合聲明》於1985年5月27日中英雙方互換約文之時起生效,並向聯合國秘書長登記 (Registration Number 23391, Volume Number 1399,註1) 。
《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第十二款,指明中國對香港的施政方針「五十年內不變」,而第七及第八條,亦說明了包括「五十年不變」在內的各項條款的「實施」、「約束力」和「效力」(註2) 。
時任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吳學謙於1984年11月6日在第六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曾經表示:「從廣義上說,《聯合聲明》也是國際條約的一種形式,同樣具有國際法效力和法律約束力。」因此,如果中央政府現在視這份國際協議為歷史文件,不具現實意義,等於背棄當時向國際社會的承諾,這並非文明國家應有的行為。
民主黨嚴正要求中央政府重回《中英聯合聲明》屬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議框架,恪守締約國責任,並會因《中英聯合聲明》內的承諾,按《基本法》的規定,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
民主黨
2017年7月1日
附註:
1. 在聯合國登記的《中英聯合聲明》文本
2. 《中英聯合聲明》第七及第八條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同意,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聲明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八、本聯合聲明須經批准,並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准書應於1985年6月30日前在北京互換。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