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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致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之建議書
Tuesday, May 09, 2017
民主黨致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之建議書

民主黨與候任行政長官會面

 

重啓政改 香港重新出發

 

前言:

 

 

民主黨與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面,就香港的政治和社會情況交流。

 

民主黨認為林鄭月娥履新後,必須將政改列為最重要工作,並以達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為目標,解決社會多年來的深層次矛盾。這樣,香港才可以修補撕裂,重新出發。

 

 

重點建議

 

政改、法治與管治

 

1.重啓政改 撤回8.31

 

香港市民反對8.31決定非常清晰,新任行政長官必須向中央政府提交民情報告,提出重啓政改,在無不合理篩選候選人的原則下,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

 

2.促成中央收回一國兩制白皮書

 

承諾盡力促成中央收回2014年6月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停止按照《白皮書》去理解「一國兩制」與《基本法》,以保證「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

 

3.堅守一國兩制,反對人大釋法

 

中央政府必須遵守《基本法》第22條,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特區政府亦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明,反對以釋法方式介入本港內部事務,並取代特區政府為香港法例立法或修改法例。

 

4. 尊重民意及民選機制

 

尊重民意及民選機制,反對強行褫奪民選議席;確認民主派和建制派均具同等政治地位,棄掉過往「數夠票就硬闖立法會」的做法,以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促進議會和諧。

 

5.捍衛核心價值,反對23條立法

 

保障言論、表達及新聞自由,維護核心價值。在未落實普選前,反對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

 

6.建立廉潔政府 確保公務員政治中立

 

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規定行政長官不能隨意接受款待和收受利益。

 

7. 重開公民廣場

 

重開公民廣場,容許市民在廣場內和平自由集會和進行示威活動。

 

教育

 

8.落實十五年免費教育

 

要求全面落實十五年免費教育,增加全日制幼稚園學額及全面資助全日制及長全日制幼稚園。

 

9.讓學生快樂學習

 

取消全港性系統評估(TSA/BCA),改以抽樣方式評估學與教成效,以避免機械式操練試題現象。

 

10.中小學學位教師同資歷同薪酬

 

實現中小學學位教師同資歷同薪酬,將所有持學位的中小學教師,轉為學位教席聘請。

 

11.增加大學資助學額

 

將現時教資會資助院校的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由現時每年15,000個增加至18,000個。另外,撥款資助符合入大學資格的自資院校學士及副學士課程學生。

 

房屋及土地

 

12.打擊圍標

 

成立「樓宇維修工程監管局」,統籌各相關部門組織,解決政出多門的問題。

 

13.公私營房屋比例

 

確保公屋編配上樓時間維持在政府承諾的平均3年,修訂公私營房屋發展比率定為7:3。在未來10年,平均每年提供至少35,000個公營房屋單位,以滿足公屋輪候冊及資助居所等要求。

 

14.檢討公私營土地供應比例

 

檢討現時公私營土地供應比例,研究公私營土地供應比例調整至6:4甚至7:3,以配合資助房屋的建屋需求。

 

15.增加房屋階梯 提供以市民負擔能力為基準的資助房屋

 

政府應增建居屋,復建夾屋,重推租者置其屋政策等,並參考新加坡經驗,研究推出以市民負擔能力為基準的資助房屋,增加房屋階梯,協助市民置業。在居屋方面,亦容許居屋業主免補地價出租,並制訂簡易行政措施配合。

 

16. 廢除丁權,善用《收回土地條例》

 

立即廢除丁權,嚴懲套丁及一切相關違法行為;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將原本預留作「鄉村式發展」的土地、新界閒置農地、露天貯物用地、棕地等盡快興建公營房屋。

 

勞工福利及醫療

 

17.保障勞工權益

 

取消強積金與長期服金及遣散費對沖的安排,並成立基金池,僱主每月按僱員薪金比例進行注資,但不能降低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比例;立法訂定每週標準工時為44小時,超時工作應有1.5倍補償。

 

18. 關注長者及婦女權益 規劃福利發展藍圖

 

盡快推行覆蓋全民的退休保障制度,防止老年貧窮;制訂未來五年及十年香港社會福利政策的發展藍圖,為各種相關服務訂定具體目標、資助制度和服務承諾。全面增加託兒服務,釋放婦女勞動力,促進性別平等的社會。

 

19. 擴展醫療保障範圍

 

撥款50 億元設立種子基金,從預防疾病角度出發,增加基層醫療服務,以預防疾病。增加醫療券金額至每年不少於2,500 元。

 

 

 

其他建議:

政制及政府管治

 

1.   反對內地人員來港執法

 

要求香港官員向內地最高級官員反映,防止類似「李波事件」再度發生。

 

2.   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八條

 

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行政長官提供任何利益,即屬刑事罪行。

 

3.   問責官員離職安排

 

就來屆政府的問責官員離職後的就業安排,設立禁制期和管制期。

 

4.   制訂檔案法

 

盡快制訂檔案法,規管各政府部門妥善管理和儲存歷史及公共檔案,保障公眾查閱政府檔案的權利。

 

經濟發展

 

5.   監管集體投資計劃制度

 

規管香港銷售海外物業,完善本地監管集體投資計劃制度,保障消費者及投資者的權益。

 

6.   優化稅制

 

引入累進的利得稅制度,並取消薪俸稅的標準稅率,市民按邊際稅率交稅,最高17%。

 

7.   對應新科技消費模式

 

面對一個嶄新的新科技應用消費模式,制訂合適政策及修改法例,使這類經濟活動在適當監管下有序發展和運作,以發揮資源共享的經濟效益。

 

房屋及土地發展

 

8.   大嶼山發展

 

必須根據2007年經修訂的「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規劃大嶼山的未來發展,防止為大力發展大嶼山而鋪路。

 

9.   反對南生圍發展

 

反對發展商於南生圍的任何發展,密切關注最新進展。

 

10.興建公眾街市

 

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重新加入以人口為參考基礎的公眾街市規劃準則,準確反映社區對街市的需求。

 

11.文物保育

 

將「歷史建築物評級制度」納入《古物及古蹟條例》(香港法例第53章)的規管範圍,防止私人業主不合理拆卸具歷史意義建築。

 

社會民生

 

12.打擊水貨

 

增加資源予執法部門,打擊跨境走私水貨活動,並對因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訪港人士作出檢控,將其列入「水貨客監察名單」。

 

13.銷售冷靜期

 

馬上修改《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法例第362章)加入銷售冷靜期,保障消費者權益。

 

14. 減輕畢業學生經濟負擔

 

取消計算免入息審查貸款的在學利息,並引入按收入比例還款方法,按年度收入比例計算畢業生最低還款額,以減輕學生剛畢業後的經濟負擔。

 

15.解決醫療人手短缺 擴展接種疫苗年齡層

 

增聘在海外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和延長資深醫生退休年齡。將50-64歲的組別列為疫苗資助計劃合資格組別人士,獲資助接種疫苗。

 

16. 為罕見病立法

 

盡快制訂罕見病政策,包括立法界定不同罕見病種類及支援措施,並將更多罕見病列入藥物名冊,大幅減輕罕見病患者家庭的財政負擔。

 

17.保障食物及食水安全

 

改善相關食物安全法例及食物追蹤機制。重新檢討東江水供水協議,爭取按量收費,開拓本地水資源,減少倚賴東江水。制訂食水安全法,向港人提供優質食水。

 

18. 規管美容業

 

清晰定義「醫療美容服務」、設立消費者糾紛仲裁機制、設立銷售冷靜期、確立美容業資歷及責任

 

19.家庭友善政策

 

推動落實更完善的家庭友善政策,包括工作間母乳餵哺和小朋友政策、侍產假及分娩假、設立小朋友及家庭式廁所;設立贍養費局及協助離婚家庭。制定有關公共遊樂設施的政策。

 

20. 嚴懲違規院舍

 

要求全面改革及重新檢討《院舍條例》,對違規院舍作出嚴厲懲罰。

 

21.制訂支援青年政策

 

研究設立青年人輪候購買居屋制度,以及提供學生乘車半價優惠。

 

22.保障動物權益

 

成立動物警察、規管寵物食品安全質素、檢討《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制訂《動物福利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