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在公共選舉中運用社交媒體、設立冷靜期及進行選舉調查進行規管。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質疑,政府以完善相關選舉法例為掩護,實質是針對近年民間自發的配票行動。
政府於文件中提出,因應社會不同意見,因此提出三項規管選舉活動的建議。胡志偉認同政府有責任維護選舉公正,並需確保選民意願不受其他利益干擾。不過,文件提出「在 2016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有不同機構在投票日或之前進行各類選舉調查並公布有關結果」,明顯是針對雷動計劃。
胡志偉認為,文件的重點在於希望確保選民意願不受其他利益干擾。假如政府有此目標,政府應該更仔細研究設立選舉日冷靜期。事實上,現時法例已規定選舉當日投票站外必須設立禁止拉票區,原意是希望選民進入票站前不受干擾,能冷靜作出投票決定。因此,假如政府真心希望讓市民冷靜選擇,就應該集中討論增設選舉日冷靜期,並提出詳細建議,而非如文件般只是簡單徵詢意見。
事真上,雖然文件有提及其他國家設置選舉冷靜期安排的經驗,但所佔篇幅根本不成比例。因此,文件的安排及重點難免令人認為政府轉移視線,提出文件只為針對個別拉票工具,包括剛過去的立法會選舉中的雷動計劃。
胡志偉強調,現時社會已有聲音質疑,建制派以學術為名進行票站調查,最後卻用於選舉部署。假如政府有意確保選舉公平,政府應提出方案,釋除公眾疑慮,而非只針對其他民間自發活動。此外,近年選舉日違規拉票活動投訴大幅上升。假如政府真心有意確保選舉公平,導絕不當拉票行為,政府就應針對個別嚴重行為,而非只將建議重點放於規管選舉調查之上。
最後,胡志偉重申,政府有責任維護選舉公平,就應該參考其他國家經驗,引入選舉冷靜期,一視同仁處理所有選舉活動,而非單獨針對民調活動,包括雷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