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 黎棟國言論不負責任 肆意犧牲本港航空安全
Friday, April 0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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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被議員追問梁振英涉嫌濫權,要求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替其女兒梁頌昕將隨身行李帶入禁區一事,黎棟國以寄艙行李為例,稱寄艙行李都不會跟物主一同安檢。其後在回應傳媒提問時,黎又指以往亦有類似情況,並非「特事特辦」,又指在需符合三項要求下,包括需要確認物主、行李接受了正常安全檢查,以及不會引起飛行安全風險下,可由他人代領。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胡志偉批評身為航空保安監督的黎棟國言論不負責任,為求替梁振英開脫,竟不惜犧牲本地航空安全。胡志偉指出,寄艙行李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已確認物主,同時,為確保航空安全,寄艙行李在運送至飛機的過程中設有多重監察。與梁頌昕這次遺失行李不同,因為期間不知道會否有人接觸過有關行李,加上沒有當事人當面確認,因此不能與寄艙行李相提並論。
對於黎棟國指,符合若干要求的乘客行李可由他人代領。胡志偉認為黎的言論避重就輕,因為任何已在失物認領處的失物,必須經當事人認領並親自帶入禁區。而梁頌昕既沒有親自認領失物,亦沒有親自攜帶有關失物進行安檢程序,已經有違一貫做法。他引述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的聲明指,「航班上所有人的隨身行李,絕對不能由其他人(包括機場職員)代為攜帶。」胡志偉指出,工會的聲明正好指出絕大多數公眾的心聲,航空安全絕不能因為某人的身份而有所妥協。
胡志偉又擔心,隨著機場管理局及保安局為了「護主」將事件合理化,會引起更多不滿情緒,而事實上已經有人發起以遺留物品測試機場失物處理程序,結果對前線人員造成很大的工作壓力。胡志偉認為事件是「一人犯錯、多人受罪」,他要求梁振英、保安局、機管局立即承認錯誤並如實交代事件。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胡志偉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