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主席
習近平先生
習主席:
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於去年12月23日到北京述職,閣下於會上強調:「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兩點,一是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二是堅持全面準確,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使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我們相信,只有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都嚴格按照《基本法》行事,一國兩制才可以成功,才不會走樣和變形,給國際社會作垂範。
不幸的是,言猶在耳,近日香港一再出現的問題,卻對一國兩制構成前所未有的衝擊,香港市民懷疑:中港政府能否保障他們既有的自由生活方式?我們更加察覺,信心危機已經出現。
銅鑼灣書店事件削弱港人對中央政府恪守一國兩制的信心
自去年10月中,香港銅鑼灣書店5名股東或員工陸續失蹤。令香港市民嘩然的是,其股東李波先生是在香港境內消失,很多港人擔心是內地人員越境在香港執法,將港人帶至內地扣押。現時,只見李波先生向其家人以視頻和文字方式報平安,但是其蹤跡仍然杳然,至於其餘四人,更是音訊全無,很多香港市民擔心他們的人身安全。
內地人員來港執法不自今日始,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曾於2000年4月17日發表聲明,回應一宗有內地公安人員曾在1995年越境到港執法的報導,當時她指出:「香港警務人員不可在內地採取執法行動,同樣地,內地公安也不可在香港執法。倘一方的警務人員需要到另一方進行案件調查,須先知會對方,再由對方依法提供協助進行調查工作。這與香港和其他司法區的警務合作模式一致。兩地警務人員都充份理解這樣的合作基礎,有關安排亦行之有效。」
至於2013年發生的潘維曦案,更令香港市民擔心我們的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潘先生是在他返回寓所途中遭擄走,最後被送到內地,並最終在內地以「廣州巿人」身分被判刑17 年9 個月,罰款80 萬元人民幣。潘維曦案揭露有人涉嫌採取非法手段將香港市民運往內地受審,如果這涉及國家行為,已嚴重損害「一國兩制」。我們認為,如果香港市民干犯內地罪行,若有需要,內地執法部門應該透過香港政府,由香港警方提供協助。
香港市民非常擔心,銅鑼灣書店事件不是第一宗,也不會是最後一宗內地人員肆意越境執法的案件。李波事件後,掀起了香港市民領取英國國國民(海外)護照的熱潮,反映他們對一國兩制出現信心危機,我們相信這局面並非中央政府所樂見。
如 閣下不知悉和不認同內地執法部門曾越境執法,就必須馬上責成相關部門徹查事件始末,公開交代,並保證恪守「一國兩制」,日後嚴格按照《基本法》行事,這類事件不會亦不能再發生,才可以令香港市民釋然。
「一地兩檢」衝擊一國兩制
近日特區政府又指出,有意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此舉令香港人憂慮日後會有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行內地法律,因為這做法是違反《基本法》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的條文,以及第154條訂明「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管制。」此舉亦違反《基本法》第18條規定,除附件三指明之法律外,其他內地法律不會在港實施的安排。
特區政府更公開指出,「一地兩檢」涉及兩地的出入境事宜,或因此可透過更改《基本法》附件三去處理,此言論更引起香港市民的憂慮:藉「一地兩檢」打開缺口,為日後引進更多內地法律在港實施而鋪路。民主黨必須指出,香港人不接受中港政府為求「一地兩檢」而破壞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我們更認為特區政府不能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範圍內執行內地法律。
銅鑼灣書店人員失蹤事件,強化了香港人對一地兩檢的憂慮,加上有人更公開聲稱:上述失蹤人士乃因違反內地法律而被扣押,令香港人憂心,如日後在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或因攜帶有關書籍等類似原因可能會在西九龍總站被捕,移送內地審判,這做法亦會令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蕩然無存。
最後,民主黨促請中央政府盡快公開交代事件及派員聽取香港各界和政黨反映港人對於銅鑼灣書店人員失蹤和一地兩檢的憂慮。
順祝
鈞安!
民主黨主席
劉慧卿謹啟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