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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政府提升公共場所女性衛生設備比例
Friday, October 09, 2015

政府於10月9日正式刊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所訂立的《2015年建築物(衛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修訂)規例》和《2015年建築物(管理)(修訂)(第2號)規例》,《修訂規例》將提升女性衛生設備的標準。公眾場所男女衛生設備的比例由1:1提高到1:1.5;辦公室男女衛生設備的比例亦由2:1增加至1:1。

 

黃碧雲認為修訂男女衛生設備的比例,提高女性衛生設備的標準,社會上早有共識,民主黨早於2001年已促請當局正視問題,要求增加女性廁所的比例,以解決公眾場所女廁經常出現的排隊現象,但政府拖足10多年,才將《修訂規例》刊憲及提交立法會修例,令人覺得政府施政效率低,並非以民為本。。

 

民主黨歡迎政府將女性衛生設備的比例提高,但仍遠遠落後於其他國家的水平。美國國會於2010年已提出Potty Parity的法例,要求男女衛生設備的比例提升至1:2;而台灣亦早在2010年立法規定在電影院及車站內的男女衛生設備比例不得低於1:5。

 

鑒於香港男女性衛生設備的比例仍低於其他地區,香港人口女性多於男性,而且女性使用廁所時間一般較男性長,當局應把男女衛生設備比例進一步提升至不少於1:2,以減少女士輪候時間,更體現性別平等的原則。

 

立法會議員 黃碧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