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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社區食物監察計劃 第三輪食水重金屬含量化驗結果 首次發現鎳超出世衛標準 鎘讀數異常
Friday, July 17, 2015

前言

 

     民主黨社區食物監察計劃分別於75714公佈了九龍西的私人樓宇/公共屋邨的食水重金屬含量化驗結果。

 

   在第一輪和第二輪的化驗結果中,測出啟晴邨4個樣本和葵聯邨7樣本的含鉛量超出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指引。

 

     民主黨隨即委託政府認可化驗所ALS,於714為全港7座公共屋邨進行第三輪抽樣化驗,包括九龍西德朗邨和長沙灣邨、新界西龍逸邨、九龍東油麗邨和牛頭角下邨及新界東怡明邨和水泉澳邨,以下是有關結果:

 

取樣方法

 

     為了解屋邨供水系統是否受重金屬污染及污染程度,在第二輪化驗工作起,民主黨集中測試隔夜水辦(8小時)會早上派員於已聯絡的單位,採用化驗所提供的硝酸洗淨的聚乙烯塑膠樽,在廚房的水龍頭抽取食水樣本,之後交回民主黨黨部,再轉交政府認可化驗所化驗。

 

各屋邨的化驗結果

 

九龍西:德朗邨和長沙灣邨

 

     抽取的樣本中,化驗結果顯示食水中的重金屬物鉛、鎘和鎳未有超過世衛標準。

 

新界西:屯門龍逸邨

 

     抽取的樣本中,化驗結果顯示食水中的重金屬物未有超過世衛標準。

 

九龍東:觀塘油麗邨和牛頭角下邨

 

     抽取的樣本中,化驗結果顯示油麗邨的3個食水樣本中的重金屬物未有超過世衛標準。

 

     至於牛頭角下邨,抽取的10個樣本中,發現有3個單位的食水中的鉛含量超出世衛標準,讀數分別為1公升13, 2438微克,超出標準0.3倍、1.4倍和2.8倍。另一個單位的讀數則為1公升10微克,剛剛合乎標準。

 

     值得留意的是,有2個樣本的鎳的讀數是1公升111微克和1公升623微克,超出世衛標準(鎳的世衛標準是1公升70微克)0.59倍和7.9倍。

 

新界東:將軍澳怡明邨和沙田水泉澳邨

 

     抽取的樣本中,化驗結果顯示怡明邨5個食水樣本中的重金屬物未有超過世衛標準。

 

  至於水泉澳邨,抽取的3個樣本中,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食水中的鉛含量超出世衛標準,讀數為1公升250微克,超出標準24倍。

 

     值得留意的是,這個單位的食水樣本中,同時測出鎘的讀數是1公升1.1微克 (鎘的世衛標準是1公升3微克,而飲用水中鎘濃度通常低於1公升1微克),而另一個水泉澳邨的樣本,亦測出含鎘量為1公升1.2微克。

 

     為謹慎起見,我們於717晚上再到該等單位抽取食水樣本,結果第一次測出鉛含量1公升250微克的單位,這次的鉛含量更高,為1公升272微克,而同單位的鎘含量,亦由1公升1.1微克,升至1公升1.9微克。至於另一個單位,則由第一次測出鎘含量1公升1.2微克,下降至少於0.2微克。

 

     而在這次測試中,亦測出有一個單位的鎳含量為1公升92微克,超出世衛標準。

 

黃碧雲的意見

 

     民主黨社區食物監察負責人黃碧雲指出,水泉澳邨和牛頭角下邨已測出食水含鉛,政府必須盡快公佈他們的化驗結果。雖然政府已曾抽驗水泉澳邨的食水樣本,顯示符合世衛標準,但是現在已再測出食水含鉛,政府應該重驗該邨的食水樣本,並抽取隔夜水的食水樣本(在喉管內靜止不少於6小時)。

 

黃碧雲表示對第三輪化驗的食水樣本中出現鎘和鎳感到震驚,這是民主黨的三輪抽驗中,第一次在公共屋邨的樣本中,發現鎘的含量異常及鎳的含量遠超世衛標準。

 

她指出鎘對腸胃、肝臟和心臟有影響,亦極有可能致癌,不能忽視。食物安全中心曾發表總膳食研究報告,指鎘在腎臟積聚,或會破壞腎小管 功能,導致尿液中的低分子量蛋白質增加,情況一般不可逆轉。攝入大量鎘可導致鈣代謝失調,形成腎結石。

 

至於鎳,則會則起皮膚炎,食物安全中心的總膳食研究報告指出,意外口服攝入高劑量鎳化合物,可能會出現噁心、嘔吐、頭痛和虛弱等症狀。

 

至於為何食水樣本測出鎘和鎳,根據世衛提供的資料,鍍鋅管會釋出鉛和鎘,而水龍頭及相關配件則帶有鎳。(詳情見附件二)

 

民主黨建議

 

     由於食水樣本中含有鉛、鎘和鎳,必須正本清源,黃碧雲提出以下建議:

 

1. 政府須推動全港淨水大行動,為全港的公私營樓宇、醫院、學校,政府公共建築物等檢驗水質樣本。

 

2. 政府設立淨水基金,供私樓有需要更換食水污染系統的業主申請,特別要對有經濟困難而受水汚染樓宇業主提供資助補貼。

 

 

2. 水務署亦必需立即修改其「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加入驗測重金屬元素包括鉛、鎘、鎳等,令計劃名實相符。

 

3.  督促房屋署檢討及修正工程投標、食水系統的用料、驗收、焊接工序、監督每一環節出現的問題,堵塞漏洞。 

 

4. 全面改善建築業的監管,讓全港市民住得安心,有安全食水可以飲用。

 

對行政長官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回應

 

   黃碧雲得悉行政長官梁振英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委任法官為主席。她表示民主黨6名立法會議員於714與行政長官會面時,已提出此要求,她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建議。

 

不過,她同時指出按照該條例第3條,行政長官可以向委員會發出指示,包括劃定其職權範圍,及委員會應收取和考慮那些資料,她非常擔心梁振英會對中國建築和瑞安建築等承建商格外開恩,禁止委員會對他們的責任作深入調查,造成委員會只能捉蒼蠅,不能打大老虎。因此,她表示,民主黨仍然會在立法會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全面調查事件,追究相關責任。

 

 

立法會議員 黃碧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