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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儀器無皇管 立法拖足12年 黃碧雲要求政府盡快規管
Tuesday, June 23, 2015

 一名女子前日接受電流脈衝療程期間猝死,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今日表示,政府暫時沒有立法規管醫療儀器的時間表,會在一個外國獨立組織完成顧問評估後,以及徵詢其他使用這類儀器的界別,才會有全盤計劃。

 

    民主黨醫療政策副發言人黃碧雲對於政府拖延立法規管醫療儀器表示憤怒,她指出,自2003年起,政府便開始著手研究規管醫療儀器,但從開始至今12年,連規管框架也沒有。於2003年起,衛生署只是推行一個毫無約束力的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制度只是表列性質,以讓醫療儀器製造商和進口商根據這個制度自願向衞生署表列其醫療儀器。 

 

    另外,在2013年,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在審視了35項美容程序後提出的7項建議,當中亦包括立法規管醫療儀器,但有關建議至今仍未落實,令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不受保障。

 

   黃碧雲批評陳漢儀署長的言論無補於事,食衛局敷衍塞責,無視醫療儀器長期以來無皇管的狀況,導致一再出現傷亡事故,完全不可接受,政府必須確立相關規管的立法時間表。

 

   黃碧雲認為任何具有醫療、保健、美容功能的儀器均應按風險評估,作出適當分類評級。對於較高風險的儀器,有關儀器的製造、進口和分銷商都必須強制註冊,並須由經註冊的合資格人員使用,及列明有關人員所需認可資歷。衛生署亦需派人巡查這些處所,確保儀器是在適當場所及由合資格人士安全操作,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及權益。

 

立法會議員 黃碧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