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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回應房委會推行「綠置居」計劃
Wednesday, May 06, 2015

今日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開會討論「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綠置居」),提到「綠置居」將採用居屋的轉售限制安排,即最快購入後5年,才可按居屋現行的安排,在補地價後於市場自由買賣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成員胡志偉表示,「綠置居」計劃的目標在於改善公屋流轉速度,吸引較有能力的公屋戶騰出單位,認為有關方向值得支持。不過他指出,由於「綠置居」計劃的單位售價較現時的一般居屋為低,政府應實施較居屋更嚴格的轉售限制。

胡志偉提到,「綠置居」的目標是吸引公屋戶選購,所以會較居屋售價有更大折讓。現時房委會計劃以四人家庭每月入息為基礎計算,大約相等於以六折出售單位,他認為有關定價合理。

不過他強調,正因為綠置居售價較現時的一般居屋為低,因此房委會應要在原則上體現「綠置居」主要是作自住用途,以防止有人借「綠置居」作短期炒賣獲利。所以他不同意房委會沿用居屋的轉售限制。在限售年期上,他建議房委會可透過合約條款,落實比一般居屋更長的限售期。

從出售對象上,現時房委會容許居屋業主,如未能在售後第3至第5年尋獲合適綠表買家,業主可在補地價後在市場上出售。但胡志偉認為房委會可考慮撤銷這安排,要求「綠置居」業主在限售期內只可售予綠表人士。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

胡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