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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回應容許居屋/租置公屋業主 免補地價出租單位建議
Monday, February 09, 2015

今日,有電台節目討論容許居屋/租置公屋業主免補地價出租單位建議,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反對建議,認為是令居屋、租置計劃業主享有雙重福利。提出建議的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成員胡志偉重申,居屋、租置計劃業主在購買單位時是有一併購入單位的部份業權,例如早期居屋以市價七折或六折訂價,即代表業主本身擁有部份業權。與政府按當初售價計算業權比例,並分享收入的安排是讓業主取回應得的財產使用權,並不構成雙重福利。

 

    胡志偉補充,提出該建議的目的是鑒於目前的補地價成本太過昂貴,令該等業主即使空置單位亦不願補地價後放售或出租。而政府亦一直未嘗試從調節私人租務市場的角度出發去降低租屋成本。所以他不同意有建議認為應設立租管後容許該等業主出租單位。他認為,如果計劃本身能成功增加私人租盤數量,私營市場租金因供應增加而下降。而政府亦可爭取時間興建更多公營房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 胡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