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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促請梁愛詩收回香港要變為直轄市的言論
Wednesday, September 17, 2014
 昨天,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梁愛詩表示,若香港人接受香港是中國的「直轄市」,那行政長官的選舉門檻就不用這麼高。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批評梁愛詩身為基本法副主任,並且為前律政司司長,理應對中港憲法和本地法律有深入認識,何俊仁指出直轄市的言論完全是單方面將香港特區行政區的憲制地位改變。何俊仁表示,如果梁愛詩言論非中央授意,梁愛詩理應立即收回言論,並向香港市民道歉,否則,梁的言論等同中央要香港不用再依基本法規定行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無視一國兩制,無視高度自治。
    
    何俊仁指出,於1982年第四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當中的總指導原則是四個堅持: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而憲法第30條列出了中國的行政區域劃分,當中直轄市,但香港不屬於其中,而第31條載明: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而基本法的序言亦列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而基本法第18條也列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何俊仁指出,上述的憲法規定清清楚楚列出了直轄市和香港行別行政區的區別,直轄市奉行著的是社會主義,需遵守全國性法律,而香港特別行政區無須奉行四個堅持,除要遵行少數全國性法律外,實行的是資本主義,亦無需執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在高度自治下,香港擁有貨幣發行權、財政獨立和稅收獨立、司法終審權等,這亦是直轄市所無的。
 
    何俊仁指出,梁愛詩要將香港等同國內的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這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果要變為直轄市,才可以將選舉行政長官的門檻降低,那是不信任香港市民的表現,何俊仁表示,市民不會接受香港變為內地的城市,不會接受一個高門檻的行政長官假普選,他促請梁愛詩立即收回言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
20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