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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地政署助理署長陳嘉芬涉嫌以權謀私 囤地自肥
Thursday, August 07, 2014
抗議地政署助理署長陳嘉芬涉嫌以權謀私  囤地自肥

民主黨今日7名成員到地政總署,抗議地政署助理署長陳嘉芬涉嫌以權謀私,囤地自肥,以及地政署高層縱容陳嘉芬繼續持有土地,謀取暴利,官官相衛。林卓廷要求地政署署長盡快公布林嘉芬的申報資料,以及地政署批准林繼續持有有關土地的理據。民主黨已去信廉署要求調查及要求立法會召開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事件。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就事件回應如下:

 

新舊地主 雙重標準
據明報報道,舊業主獲批的建築面積3480呎遠低於林其後獲批面積7840呎,地政署指批林的面積是「一貫做法」,林卓廷質疑地政署「明益自己友」,嚴重損害上手業主權益,要求署方盡快公開交代前後矛盾的原因。

 

開設測量師行無需申報
根據公務員防止利益衝突制度,公務員從事外間工作,必須提出申請許可,而且不得從事任何可能與其公職產生利益衝突的外間工作,因此林卓廷認為林開設測量師行,可能與其公職存在利益衝突,並且未有申報,已違反公務員守則,地政署必須調查。

 

已申報就無利益衝突?
林嘉芬負責管理新界土地,必定知悉,甚至參與錦田新市鎮的規劃,林居然在規劃過程中購入鄰近土地,並獲取龐大利益,有關利益衝突非常明顯和嚴重,林卓廷認為林嘉芬根本不應購入土地,地政署高層接獲林的利益申報時,理應按照利益申報指引,命令其放棄有關投資。但地政署高層反而容許林持有有關土地,包庇林的利益衝突。現時指林已作申報,不存在利益衝突,是「錯上加錯」。

 

一旦成為先例 摧毀公務員廉潔奉公的核心價值
林卓廷質疑,如果地政署容許林嘉芬購地成為先例,即將進行的新界北規劃,知道政府機密資料的地政署人員可預先在周邊地區囤地謀取暴利,地政署亦不能不批有關利益申報申請,這樣將會摧毀公務員廉潔奉公的核心價值和市民對公務員信心。

 

買地不是單純熱愛農務
有關地價1880萬元,是林10年人工,林購入後,向城規申請擴大樓宇建築面積,賬面獲利5000萬元,因此林卓廷相信買地並非純粹因為熱愛農務,而是重要投資。

發展區外買地就不涉利益衝突?


政府如果發展新市鎮,交通配套,人口經濟增長,鄰近地區的地價樓價將會上升,因此林如知悉錦田新市鎮的機密資料而在發展區附近購入土地圖利,存在極嚴重利益衝突。

 

民主黨總幹事 林卓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