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開會討論高鐵工程延誤事件,會前民主黨成員到立法會請願,要求立法會支持由胡志偉提出的議案,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設立一個專責委員會徹查事件及追究政府官員及港鐵的責任,並就此提出改善港鐵管治及日後監督新鐵路項目工作的提出建議。
胡志偉表示,政府及港鐵文件中多處顯示港鐵早於去年中已知高鐵工程的進度(包括跨境隧道段及西九龍總站工程)不能做到於2015年內完全通車,但仍未有向負責監管的路政署通報。其後港鐵更在未有通知政府的前提下,擅自採用「局部開通」模式為工程目標。而政府部門獲悉事件後,亦從未有向公眾及本小組委員會交代任何詳情。他認為,事件反映政府監督高鐵工程制度已經崩潰,無法控制港鐵在工程管理上自把自為,事態非常嚴重。更甚者,政府從未打算將上述情況對外公佈,仍一直對外堅持可於2015年完工及通車,表現令人不能接受。
胡志偉補充,他已向小組委員會提交議案,議案內容為:「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上所出現的問題的原委及有關事宜,包括運輸及房屋局、路政署及其他政府部門在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一事中有否妥善履行監督責任,及有否蓄意隱暪公眾或涉及其他瀆職行為,以及調查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在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一事上的失責行為及責任,以及有關事宜。並根據上述調查的結果,就日後政府監管新鐵路項目的興建及如何加強對港鐵的管治以及有關事宜作出建議;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9(2)條行使該條例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
民主黨交通政策副發言人柴文瀚表示,由始至終,政府從無講有局部通車投入服務的計劃,更遑論由局部通車變成局部開放試車。其次,港鐵無視政府作為項目監管及委託人角色,擅自決定更改工程方針。又沒有向政府通報。其後更要求政府配合隱暪信息。而他對於有人指調查會影響工程的說法覺得十分荒謬,先不論港鐵是否再返立法會申領額外撥款,重要是叫市民如何信一個已經崩潰的監察機制可以確保高鐵工程進度及工程的安全。柴文瀚表示,民主黨要求港鐵解僱總裁韋達誠,並要求政府盡快與港鐵商討,由政府委任立法會議員及其他具公信力人士進入港鐵董事局監督運作,改革港鐵管治。另外,如果政府短時間未能回應,民主黨會在立法會向張炳良提出不信任動議。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成員 胡志偉
民主黨交通政策副發言人 柴文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