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定康的智慧 (李柱銘 壹周刊 撰文)
Thursday, January 0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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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特區政府如今已淪為「梁粉俱樂部」。
梁振英當選時曾表示:從此香港不分「梁營」和「唐營」,只有一個「香港營」。不過,擺在眼前的事實,所謂的「香港營」,原來只不過是排除異己的「梁營」。梁振英用人唯「梁」,大大影響到特區政府的管治水平。一方面,他任命的「梁粉」,不少都被質疑一無是處,缺乏政治能力、歷練以至公信力,非但無助梁振英的施政,而且當中更有的再三鬧出醜聞,簡直是「負資產」。另方面,「梁粉」當道,令整個特區政府變成了一言堂,導致所制定的政策傾斜,就算本意是造福港人的政策,也會在公布後隨即惹來各方批評。
這樣子,試問特區政府的公信力和梁振英的民望,又怎會不繼續下跌呢?這裡令我想起一宗往事。八七年,港英政府決定撤銷舊有限制新聞自由的《刊物管制綜合條例》,不過,就保留了其中一條,納入《公安條例》成為第二十七條:「任何人士發布虛假消息,而該消息可能會引起市民或部分市民恐慌……即屬違法,可被判罰……。」筆者非常反對這項限制言論與新聞自由的虛假消息修訂案,所以當修訂草案八七年在立法局進行二讀時,我曾致辭長達個多小時,力陳弊端。當時大律師公會與律師會,以及輿論均支持我提出反對意見,更有位政府律師將一份由四十一位政府律師聯署的請願書交給我,懇請立法局議員押後二讀。不過,由於該修訂草案為新上任的布政司霍德首個負責的議案,故而拒絕押後,並順利獲立法局通過。
在草案通過後,我隨即約見霍德。他跟我說:「雖然你未能阻止草案通過,卻聯結到這麼多支持,你應感到高興吧!」我回應他說:「這絕非我的功勞,市民大眾如不是認為草案有問題,也不會支持我反對修訂的。」然後我問他,在該草案出台前,沒有人告訴你,第二十七條會惹來非議嗎?他僅以沉默來回應,顯然在他周遭,都沒有敢對他說「不」的人。接著我直接地問他:「你打算何時才會取締第二十七條呢?」他坦言因應屆立法局剛支持政府通過此條例,故必須待翌年新一屆立法局組成後才可提出修訂。我即表示日後如他真的提出取締,我一定會支持,而且不會批評。
大概一年後,霍德真的履約在立法局提出取締第二十七條,而當然我亦依約沒有批評他,甚至未有在立法局發言。霍德之所以要「打倒昨日的我」,是由於他身邊沒有人願意跟他說實話。其實,筆者也曾問前特首董建華類似的問題,並提醒他前港督彭定康九二年上任後不久改組行政局,便委任了他與錢果豐,兩位政治立場保守的商界華人為非官守議員。而彭定康來港的最主要任務,就是推動政改,卻仍委任政治立場極保守的二人入行政局。
相信彭定康此舉是希望在提出政改方案前,能充分了解本地保守派的意見及理由,若當中有好的意見,他可採納在其方案內,但如果所有反對意見都欠缺充分理據,那麼,他對自己提出的政改方案就會更具信心了。因此,我便問董建華:「既然彭定康都曾委任你入行政局,那麼,你又何時才會委任能扮演你當年角色的人,進入你的行政會議,使你在重大問題上,能聽到民主派的聲音呢?」無奈,歷屆特首,尤其是梁振英,都缺乏政治智慧與胸襟,總是任人唯親,銳意消除政府內所有敢於說「不」的人,打造一言堂,走向人治。領導人眼看特區目前陷於困局,還會認為他們所欽點的特首,能比我們透過真普選選出的特首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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