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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答李怡先生 (總幹事 林卓廷 蘋果日報 撰文)
Friday, February 14, 2014

李怡先生撰文〈堅定的理念信念是從政的根基〉,內容變本加厲,為人力成立的「佔中後援會」塗脂抹粉,斷章取義扭曲本人言論,羅織民主黨罪名,本人只好再次嚴正回應。

 

伏爾泰名言不適用民主黨?

當日民主黨佔中宣誓活動,遭人力後援會粗暴破壞,民主黨成員被包圍、推撞、擲物,朱耀明牧師遭辱罵,李先生居然認為「也許真是不必要,但究竟是破壞佔中還是糾正佔中的偏向,則不可妄自判斷」,如此是非不分的評論出自文壇前輩,令人失望。去年5月15日李先生在社論曾引用伏爾泰的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你發言的權利」,並指出「人們爭論問題時,往往只針對具體問題本身。爭論激烈時,甚至會壓制不同觀點者的聲音。這時候,人們實際上已忘記上述伏爾泰這句話,即忘記了『發言權利這原則』,比我們爭論的具體內容更重要。」敢問李先生人力後援會不正是赤裸裸違反有關原則嗎?民主黨的發言權利毋須維護嗎?

 

暴力手段可「糾正」他人,鼓勵佔中?

更令我震驚的是,李先生居然認為有關行為可能「糾正佔中的偏向」,難道辱罵佔中發起人朱牧師「神棍」,以法西斯式手段向不同政見擲雜物,包圍、推撞他人就可「糾正」佔中的偏向嗎?這樣與文革時要「糾正」階級敵人政治思想有何分別呢?

 

李先生指摘民主黨「辭職公投不見提了,又以政黨身份宣誓」,失去佔中「原意」,因此認為「有人希望拉回到佔中的當初原意,會更廣泛動員市民參加佔中呢,還是使佔中受破壞呢?」容我澄清兩點:一、民主黨一向支持佔中,但成員是否參與公民抗命,純屬個人決定。民主黨當日組織到三十多位成員以個人身份參與宣誓活動,獲得佔中發起人到場支持肯定,如何違背佔中原意?何來破壞佔中呢?二、有關辭職公投,何俊仁多次表明佔中的成敗對落實普選最為重要,任何行動必須配合佔中運動,現時佔中發起人、各政黨團體對辭職公投意見不一,而民主黨支持佔中運動建議的電子公投,有何問題?何況,人力後援會無論如何自我演繹佔中原意,難道辱罵朱牧師「耶X」、破壞佔中活動就可「拉回佔中原意」嗎?就能「更廣泛動員市民參加佔中」嗎?李先生為人力後援會塗脂抹粉,妝容也毋須太濃太厚吧。

 

斷章取義的批評

李先生反駁本人「如果以昂山素姬也能提名作為普選的標準,那麼2012年的特首選舉,泛民的何俊仁也能參選,那時的提名也應該算是符合國際標準了」,其實我在前文的完整說法是:

「如果緬甸制訂符合國際普選標準的政治制度,容許反對派代表例如昂山素姬參選總統,再經一人一票民主選舉,我相信國際社會普遍會認為有關選舉符合普選定義。」

李先生刪除「符合國際普選標準的政治制度」以及「經一人一票民主選舉」兩項重點,斷章取義扭曲本人意思,是否公允評論呢?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李先生質疑「由專家評斷政改方案是否合乎國際標準」的可行性,但無提及質疑的理據。普選理念雖然簡明,但實行普選的具體方法確實多元多樣。為令市民更清楚了解方案是否符合國際公認的普選標準,減少爭議,交由具公信力的學者判斷方案何錯之有呢?

 

2010年政改只是邁向普選的中途站,當時表決時間緊迫,民主黨只能參考民調普遍超過六成的支持度作決定,有市民質疑程序欠缺市民的重新授權,民主黨認為確實不理想。民主黨吸取經驗,認為今次政改是普選最終站,堅信市民明確授權極為重要,因此支持電子公投,讓市民親自決定是否接受由專家評定符合普選的方案。然而,李先生批評民主黨「把政黨的抉擇,推給國際專家,或推給公投,那麼選民當初為甚麼要選你?更何況,若不考慮對選民的責任,也違背了責任倫理」。

 

李先生此言即認為政黨應自決政改立場,原則上反對公投讓市民抉擇﹔但此論調與李先生一直推崇「辭職公投」的理念自相矛盾。更奇怪的是,李先生似乎忘記了,他在文章開首指摘何俊仁「辭職公投不見了」,暗批民主黨失信。說穿了,在李先生眼中,民主黨支持公投就是推卸政黨「責任倫理」﹔反對公投就是失信於民,無視民意。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呢?

 

 

民主黨總幹事 

林卓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