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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證監會拒絕履行法律責任 縱容大財團欺壓雍澄軒的苦主
Monday, December 30, 2013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涂謹申與雍澄軒二十多位苦主於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三時到達證監會請願,要求證監會履行法律責任,並就長江集團旗下公司Pearl Wisdom Ltd發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採取執法行動,促請賣方向苦主們賠償損失。遞交抗議信後,他們約於下午四時到達政府總部,再向財政司司長代表遞交抗議信,要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介入事件,還苦主們一個公道,也為投資市場確立應有的秩序和規則。

 

在2013年2月中,長江集團旗下公司Pearl Wisdom Ltd. 向公眾公開銷售雍澄軒的單位。由於雍澄軒是一所酒店,所以投資者有所顧慮,但當時長江集團的負責人分別作出以下表述,趙國雄董事指出: 「整項計劃是合法合情合理。雖然銷售前沒有與政府溝通,但賣家籌備了足足一年,現推出銷售,是因為政府的雙倍印花稅政策,我們也歡迎政府跟進此項計劃。」 副主席李澤鉅在北京表示: 「此項計劃(分拆銷售雍澄軒)是合法的,沒有什麼問題。」 另一董事劉啟文也說: 「買家可以把買入單位作自住之用或租洽自己的親人作居所之用」。

 

苦主們是基於上述的聲明及保證而分別購入了單位,作為投資或居所之用,並簽署了買賣合約和繳付了首期金額。 但到今年5月,苦主們的律師收到賣方的律師信,指出因為證監會認為這項銷售計劃是一項受到法例監管的集體投資計劃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而賣方由於沒有遵守法律的規定程序,宣告整項分拆銷售雍澄軒的計劃無效,證監會指令賣方盡快擱置這項計劃並恢復原來的狀況。賣方律師聲稱不接受證監會的意見,卻決定單方面取消買賣合約和退回首期付款,而賣方只同意支付律師費開支。但苦主們堅決不接受賣方的安排,並要求賣方按照合約成交。

 

苦主們認為證監會若有充份的理據指控長江集團轄下公司銷售雍澄軒是違法的,理應採取執法行動,檢控賣方發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並促使賣方向苦主們賠償因被誤導而違法購入「集體投資計劃」的單位所蒙受的損失,讓我們這批無辜的受害者可以根據證券條例108條取得賠償,令賣方負上法律責任,以確立市場秩序及防治事件再次發生。但證監會在我們的律師再三要求下,不但拒絕執法更拒絕與我們的代表會面。我們感到證監會是恐懼大財團而不敢執法。因為賣方是too big to fall and too big to jail,所以可以消遙法外。

 

賣方仍強調銷售雍澄軒是合法的,純粹因為證監會干預才出現麻煩而不作成交,故拒絕賠償。因為證監會的介入,但又不執法的立場,只會給予賣方單方面的藉口和特權,這是何等的不公義。所以我們今日在此要求證監會及財政司司長向公眾交待為何不履行法律責任,為何繼續縱容大財團欺壓及誤導小投資者!

 

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

雍澄軒苦主代表 羅嘉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