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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政府及各界就美容業規管的建議
Monday, December 23, 2013

2013年12月23日上午九時,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讓六十多位的社會人士就美容業規管提出建議及訴求。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黃碧雲指出,出席會議的美容業代表贊成為業界實行整體監管,也有意願令美容業專業化。她批評,雖然業界有強烈的意願要求政府對美容業作出整體監管,但政府當局卻一直漠視業界的訴求。這不單影響美容業的健康發展,也反映當局漠視在美容業欠缺整體監管下,對市民大眾的健康、安全、接受服務時的潛在風險所構成的危險。

 

為了回應美容業界整體監管的迫切性,黃碧雲曾於十一月十八日的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中,成功修訂了由方剛議員提出的動議案,內容是「為保障市民使用美容服務時的安全性及信心,本會(立法會)促請政府成立「規管美容業督導委員會」,協助美容業制定一套完善的專業規管和培訓制度及建立美容業的資歷架構,以協助行業健康發展及提升從業員的專業水平。」

 

黃碧雲及民主黨代表今日亦另外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議:

 

(一)政府應盡快與美容業業界及其他相關人士商討,研究如何有效規管美容業;另外,設立獨立及專業的法定監管機構,對提升美容業從業員的專業水平及培訓、儀器的註冊及安全操作進行規管,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及權益;

 

(二)政府應責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保安局、教育局及食物及衛生局,成立跨部門的「規管美容業督導委員會」,跟進美容業的規管及產業化;

 (a)參考目前旅遊業的整體監管及推廣政策,成立一個類似旅遊發展局的法定公營機構,負責發展及宣傳香港的美容業,推動香港的多元產業發展;並於商務及經 濟發展局轄下成立一個負責美容公司發牌及註冊的機構,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b)責成教育局及食物及衛生局制定監管條例,並成立一個法定監管機構,專責於完善美容業從業員的資歷架構,及對美容業從業員作出監管;

 (c)責成保安局修訂現行的商品說明條例,引入冷靜期,並檢討目前美容業營銷手法,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三)目前,香港並未立法管制醫療儀器的進口和銷售事宜,黃碧雲建議以目前的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為基礎,為美容儀器定下安全標準及相應的培訓,讓擁有培訓證書的美容師使用以上美容儀器;長遠而言,不論醫療儀器或美容儀器,都需要註冊及受到立法監管,保障市民的健康及權益。

 

立法會議員、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 黃碧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