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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終審法院對綜援居港滿7年的要求違憲裁定
Wednesday, December 18, 2013
就12月17日終審法院裁定新來港申領綜援必需居港滿7年的要求違憲,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有以下回應:
何俊仁尊重是次法庭的判決,認為是次判決關注到市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若基本需要得不得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亦無意義;若不改變現有狀況,容易造成社會的極度貧困,引起其他的犯法行為,並不是我們所樂意看見。
另外,法官指現時七年的限制,基於香港的社會條件是不合理不相稱,而這亦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多次批評香港的社會福利政策對新來港的支援並不充足的原因;鑒於現時眾多的新來港居民已有工作,他們已有政府其他的補貼計劃輔助,因此裁決對社會福利開支的影響不會太明顯;但同時政府必須檢視現時香港相關的政策,以配合是次終審法院的裁定。
最後,何俊仁認為此判決不會引起大陸移民潮,因新來港居民必須經過現有的申請制度,才能成功來港。
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