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規管私營骨灰龕調查結果
Sunday, February 07, 2010
一直以來,政府的靈灰龕位的需求極為殷切,目前,公眾靈灰龕位的數目約為167,900個,現已全數配售。而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及各宗教團體營辦墳場內的骨灰龕位約有341,700個,亦只餘下39,000個未配售。去年七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同意撥款在和合石墳場內興建一座新的公眾靈灰安置所,將提供約41,000個新靈灰龕位,可擺放約 82,000靈灰甕,預計於二○一二年可供使用。除公眾靈灰龕外,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及天主教、基督教與佛教等宗教團體營辦的墳場,現階段預計在未來 兩年會多提供約21,000個新建成靈灰龕位。
雖然有新建議靈灰龕位,但由於需求相當大,通常在開始配售時,都會以抽簽方式,全部配售完畢,以去年4月最新一次的鑽石山骨灰龕位編配情況來說,有22,097名人士申請18,501,最初中籤率為81%,而截至今月為止,當中有1,800人士放棄資格的情況下,中籤率實際為91%。不過,因個別原因而騰出龕位,申請人都需要輪候3-5年才能把先人骨灰安置在公營的靈灰安置所。
因此,有不少市民為求盡快妥善安置先人的骨灰,會轉而向私營骨灰安置所購買龕位,而這些安置所,一般是位於寺院、道觀,不過,最近亦發現有商人開始在村屋發展骨灰龕。由於缺乏管制,現時的私營骨灰龕的經營,可能存在違規的情況,違規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業權人對所屬的土地使用並非符合地契中的所有規定。正由於市場放任自流,不少消費者在購買這些骨灰位時,缺乏足夠的保障。而居於附近的居民,亦被一些不法商人看準法律漏洞而肆意發展這些處所而深受滋擾,而由於當中或存在過度發展的情況,亦令周邊的環境生態大受影響。
調查結果摘要
有鑑於此,民主黨在 1月12日至24日,以語音調查方式,成功訪問了530名被訪者,了解他們對發展公營及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意見。
負責此次調查的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認為,調查的結果相當清晰,超過77%被訪者一般認為輪候3年多才有重售的公營骨灰龕位是太長,認為政府有責任提供足夠的骨灰龕位的,亦佔了接近73%,而問到身後會否使用海葬服務,則意見紛紜。而私營機構提供的骨灰龕服務,佔48.5%的被訪者表示知道可能存在違規情況,但是不知道/唔係好清楚的,則合共超過50%。(詳細結果請見附件)
就問及如何規管私營骨灰龕,超過61%被訪者認為需要領牌經營,認為維持現狀的,只佔13%,認為推行自願性登記制度的,更只得6%,至於認為要全面取締違規的經營者,則佔19%。
民主黨意見
民主黨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政策發言人李華明認為,政府必須為公眾提供足夠的公營靈灰龕位,但是,亦需進一步推廣海葬服務,雖然調查所得,市民接受海葬程度紛紜,然而,隨著觀念進步,李華明相信市民未來會廣為接受這種服務,並會大為舒緩對骨灰龕服務的需求,減輕政府興建這些設施的壓力,目前食環署每周派出船隻接載十個家庭出海撒灰,這種服務應該繼續擴展。
必須發牌規管私營機構提供的骨灰龕服務
李華明指出,近月來有不少市民向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尋求協助,指出有些商人為了謀利,鑽營現行土地和城規條例的漏洞,肆意在一些社區內發展骨灰龕服務,令市民及一些宗教修行者深受困擾,亦令一些地區的生態嚴重惡化,而購買這些龕位的消費者亦得不到一點保障。
李華明認為,現行政府構思以自願登記制度規管私營骨灰龕服務是完全行不通,自願制度毫無法律約束力,私營機構不加入,無須承擔法律後果,而公眾亦得不到充份的保障。要妥善解決問題,將骨灰龕的經營納入正軌,比較理想的方法是建立有法律約束力的領牌制度,訂明有關經營條件,令各部門都可以在經營者申領牌照時,各盡其責,檢視申請者的處所是否合符經營條件,這樣,消費者才會得到充足保障,而地區居民亦不會受到滋擾,社區生態環境亦不會受到破壞。
《骨灰龕服務問卷調查》結果
發言人:
立法會議員 李華明、黃成智、甘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