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女士: 以下本人將代表民主黨就條例草案發言。 支持定額罰款及1500元罰款額現時向違例吸煙人士執行罰款,是以簡易程序的做法,先由執法人員發出告票,再由法庭逐一裁定罰款金額。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以定額罰款的做法,取代現時安排,對違例在法定禁煙區吸煙的人士採取劃一的定額罰款。 這個建議其實是民主黨在2005年審議《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時提出的,主要是因為經法庭逐個個案裁定罰款額的做法費時失事,隨著《吸煙(公眾衛生)條例》修訂後,法定禁煙區大幅擴大,舉控違法吸煙人士的執法工作會消耗政府及法院大量時間和資源,因此本人當時在吸煙條例草案委員會提議,仿效向「垃圾蟲」派「牛肉乾」的做法,採用簡便的定額罰款措施,一來可以更有效率執法,二來可向公眾傳遞清楚的訊息「違例吸煙一律罰款1500元」,能加強對違法吸煙者的阻嚇作用。
當時民主黨做過民意調查,確定市民支持後,才提出這個建議的。我們的調查結果是,81.6%被訪市民贊成對在法定禁煙區吸煙的市民實施定額罰款。在有吸煙習慣的被訪者中,亦有53.5%表示贊成。政府接受民主黨這項建議,我們原則上當然會支持條例草案。 在審議條例草案時,張宇人議員曾經顧慮到,現時法院對吸煙罪行所判處的罰款額平均只介乎700至800元,將吸煙罪行的罰款定為1500元是過高。民主黨在2006年提出定額罰款的構思時,亦曾經就著這個問題做了民意調查,發現最多被訪市民選擇的罰款額是1500元以上(37.7%),其次為罰款1500元(28.5%),合計66.2%被訪市民認為違例吸煙的罰款額應是1500元或以上。認為罰款額應該是1500元以下的,只有26.8%。看來,將違例吸煙的罰款額定在1500元的水平,是頗合理、亦得到市民認同的。所以對條例草案所定的1500元罰款額,民主黨亦會支持。
定額罰款的繳付
在審議條例草案的時候,委員會花了較多時間討論的問題,是准許違例吸煙人士以接受戒煙輔導替代繳付定額罰款。 不久前有顧問公司就著煙民戒煙的經驗進行了一項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57%煙民曾經戒煙。戒煙人士當中,78%煙民用意志力戒煙,不過,煙民戒煙的效果並不理想,五成七戒煙兩次或以上的煙民,最終都以失敗告終。有胸肺及呼吸系統科醫生表示,很多每日吸食一包香煙或以上的煙民,已對尼古丁上癮,無論停止吸煙或減少吸煙,都很容易在一個星期後回復吸煙。除生理上,心理上亦有煙癮,令戒煙更加困難。 戒煙治療和輔導服務可提高成功率,外國的研究發現,綜合形式的戒煙輔導服務,可增加戒煙成功率25-30%。
然而,根據2003年的統計處調查,在知道戒煙服務的煙民中,雖然13.7%表示願意嘗試接受服務,但只有1.6%曾經接受戒煙服務。 如果准許違例吸煙人士選擇將1500元用作繳付定額罰或接受戒煙輔導,政府在無需支出額外金錢的情況下,可以有效協助違例煙民戒煙;在執法過程中,提供了資訊和動力,讓違例吸煙人士主動接觸戒煙輔導服務。這項措施,可以將本來用在罰款的金錢投放在戒煙服務方面,支援煙民,改善煙民的健康,長遠可減少公共醫療的負擔,不單能有效運用社會資源,亦可以減少被罰款的煙民的負面情緒。比較原條例草案只以1500元罰款,希望起到阻嚇作用,提供戒煙輔導的選擇,是更積極正面的做法。 這項措施對長者等吸煙人士的幫助更大。
從採用定額罰款處理亂抛垃圾罪行的經驗,長者、低收入人士違法的個案較多,在法例實施的頭二年,接獲定額罰款通知書的人士中,長者約佔16%。現時13%的長者為吸煙人士,屋邨、公園等法定禁煙區卻正正是很多長者聚集的地方,長者因而有較多機會違法。眾所周知,本港長者不少都是貧困人士,領取綜援的長者便有超過18萬,以每月約2300元的綜援收入,要長者支付1500元的罰款,必然造成很多衝突,對這些長者在生活上的衝擊亦超出其承受範圍。讓違例人士選擇戒煙取替罰款,一來可以減少被罰款人士與執法人員的衝突,二來鼓勵了煙民接受戒煙輔導,可以減少他們在購買香煙方面的開支。 由於這個方案對煙民、非煙民、政府都是有利無害,本人所以花了很多時間心機,草擬了修訂案。
本人所草擬的修訂案內容包括: *規定違例吸煙人士必須在21天內向指定的戒煙輔導服務報到; *按照輔導員的指示完成戒煙輔導;及 *在完成輔導後,向戒煙輔導的服務提供者支付費用。 *戒煙服務的收費不能高於1500元。 *有關的輔導服務必須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以憲報指定。 *如果違例吸煙人士沒有跟從規定自費接受輔導,便必須支付1500元的定額罰款。 就著這項建議,本人亦在上星期做了語音調查,了解公眾的意見。調查發現, 79.7%被訪市民贊成。有吸煙習慣和沒有吸煙習慣的被訪市民對這項建議的看法相若,表示贊成的分別為68.8%和82.8%。
如果戒煙服務的成本高過$1500,63.5%被訪市民甚至贊成政府為戒煙輔導的服務機構提供津貼。有吸煙習慣和沒有吸煙習慣的被訪市民對這項建議的看法相若,分別有71.1%和61.2%表示贊成。 可見,公眾很樂意支援煙民接受戒煙服務,讓違例吸煙人士選擇接受戒煙輔導以取代罰款的建議獲得大部份被訪市民的支持。可惜,這個市民支持的修訂案,政府不單並未吸納,更加以阻隢,以修訂案與政府草案的主題無關及造成額外公共開支為由,要求立法會主席裁定本人今天不能在大會提出修訂。 日前特首曾蔭權在議事堂奉勸立法會議員「專注於民生」,回應特首的言論,本人嘗試作出這項純粹關於民生的修訂案,為了爭取修訂法例,本人在主席作出裁決前已去信特首辦,申請特首考慮到修訂案有利民生,若主席裁定涉及公共開支,請特首發出書面同意,讓本人得以在立法會提出修訂案。
好可惜地,主席女士前天作出裁決,指我擬提出的修正案與條例草案的主題無關,不可在今天的立法會上提出,至於修訂案是否影響公共開支,卻連處理都沒有必要。 對於事件的進展,本人是非常失望。對於政府無視民意支持,只以行政方便、短視地節省行政開支為首要考慮,無視每年吸煙及二手煙造成約七千人死亡,每年煙草導致高達53億元的經濟損失,拒絕接納這項建議,鼓勵戒煙服務,我當然很反感。對主席以狹隘的角度演繹議事規則,裁決本人今天不得在大會上提出修訂案,亦是非常失望。現時立法會議員在修訂法例、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上關卡重重,立法會議員不會不想做實事,而是制度上令議員很多建議員都做不到,而政府又往往與民意違背。如果特首專注民生事務,投入資源做戒煙服務一定是優先項目之一。
善用罰款收入
雖然今天無法提出修訂,我日後仍會就著怎樣幫助煙民戒煙的問題繼續跟進,例如考慮在明年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對於定額罰款所得的收入,亦將作出跟進,要求當局用違法吸煙人士繳交的罰款成立基金,改善戒煙服務。 隨著新的法定禁煙區、定額罰款等法例的落實,相信更多有吸煙習慣的市民將嘗試戒煙,戒煙服務需求必然增加。衛生署的診所和醫管局轄下的戒煙輔導中心所提供的服務無法滿足服務需求。政府應善用由取自違例吸煙者的罰款,設立「戒煙基金」,增加戒煙服務,支援有意戒煙人士。我們的調查發現,80.6%被訪市民贊成。在有吸煙習慣和沒吸煙習慣的被訪市民中,表示贊同的分別有73.4%和82.7%。
根據2000年香港大學的研究結果,42%接受戒煙服務的人士連續四個星期停止吸煙,每一個成功戒煙達一個月的個案所需費用為2574元。醫管局的戒煙輔導中心在開辦後的首12個月,接受輔導服務的人數共4900人,假設禁煙條例生效後,戒煙服務需求增加二倍,每年所需額外開支為10,594,584元。政府可考慮先注資一千萬成立戒煙基金,資助機構提供戒煙服務,日後將由違例吸煙者所得罰款注入基金,減少政府在戒煙服務方面的額外開支。
執法工作
法例的執行亦是委員會的主要關注事務。除了控煙辦,條例亦賦權康文署、食環署等部門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這是多位立法會議員在上次審議吸煙條例草案時所爭取得來的。在委員會的公聽會上,食環署的職工會代表曾表示「派牛肉乾」的執法工作面對極多困難,其中原因有很多,人手短缺一定是主因,相信這亦是控煙督察流失率高達24%的主因。 除了增加人手,委員會早在審議吸煙條例草案時便已建議賦予禁煙場所管理人更多權責。
以紐約為例,為了有效執法,政府規定顧客及禁煙場所的管理人員都可因違反法例而遭罰款。加拿大的渥太華,同樣地禁煙區的管理人員若容許或鼓勵顧客吸煙,可被罰款。與此同時,當地政府部門提供大量支援,若有顧客作出魯莽行為,在有需要時,這些人員甚至可與警員共同執行禁煙法例。我建議政府增加禁煙場所管理人的權責,與控煙辦互相配合,免得控煙辦的員工孤軍作戰。
實施日期
在控煙工作上,民主黨基於對市民健康的關注,對政府提出的法例、撥款要求非常配合,比任何政黨都更「保皇」。今天的條例草案即使獲得通過,仍未立即實施。希望局長盡快公佈實施日期。此外,2006年10年通過的吸煙條例草案中,巴士總站已訂為法定禁煙區,但亦是要經局長公佈才可實施。局長曾承諾在法例通過後12-15月後推展,但一再表示必須待定額罰款通過後才開始巴士總站的禁煙工作,如果今天通過草案,希望局長信守承諾,盡快劃定巴士總站的禁煙區。 謹此致詞,支持條例草案。
發言人: 鄭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