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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內地辦事處應更積極協助港人
Friday, May 30, 2008

日前報章報道日本海關為訓練緝毒犬,將一盒大麻放在一行李中,而該行李屬於一位乘搭由香港飛往東京航班的旅客。誰知緝毒犬卻找不到這盒大麻,任由其跟隨這位旅客浪遊日本,幸好最後能尋回大麻,否則若這位香港遊客帶同大麻到了一些運毒可判死刑的國家便不堪設想。不少港人在內地遇到法律問題  日本海關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香港保安局嚴辭指斥日本海關的做法是「違反所有海關的守則」。筆者絕對支持政府官員維護香港市民權益的工作,但希望政府能多走一步,當香港人在內地遇到困難時,也盡力協助。  

 

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上周舉行了一個聽證會,了解市民在內地營商遇到的問題,當日共有超過二十位個人或團體代表出席。不少商會都表達了年初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營商者的影響,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幾位個人代表,他們當中有好些曾在立法會門外靜坐個多月,會議上他們提到在內地投資的遭遇,一些個案的司法程序一拖十多年,投資全化為烏有,他們認為內地連司法部門也不公正,連訴訟得勝後也無法討回公道的例子也有。  

 

政府對日本海關義正辭嚴,會否都本着同樣的信念,協助港人在內地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呢?當然,若政府要置身事外並不困難,只要指出兩地機構沒有從屬關係,而且兩地的司法獨立,政府就可以繼續任其郵差的角色,將投訴信轉交予內地部門,個案便「迎刃而解」。但是政府是不是能更積極呢? 收集港人意見 向內地部門反映 現有四個駐內地辦事處,除了公關推廣,政府大有空間促進兩地間的溝通。很多香港人其實不想向內地部門投訴,部分人覺得言語不通,部分人認為內地部門不公正,一些更擔心會被「秋後算賬」,但是內地各種政策法規,實在有改善空間,若因為內地社會制度未完善,市民不敢投訴,可能只會拖慢了內地發展的步伐。筆者相信,一些中央政策,地方政府執行成效如何,中央可能不知道。香港投資者都具有國際視野,若投資者的意見可直接向內地反映,則極有助內地政策邁向與國際接軌。香港政府的駐內地辦事處,最適合擔任這個任務。  

 

筆者相信內地政府部門並不抗拒聽受眾意見,廣州市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其實早於零五年底,與貿易發展局在香港成立了「穗港落實CEPA 市場准入協調小組」,研究香港服務業進入廣州市場碰到的問題、接受投訴並會跟進個案,所以政府毋須認為反映意見就是干預內地事務。相反,政府其實可以更積極,例如參考「協調小組」的做法,由駐內地辦事處收集香港人對內地政策的意見,分析後向內地部門反映香港市民遇到的問題,從而保障香港投資者在內地投資的權益。

 

同刊於2008年5月30日文匯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