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大學學費每年高達四萬二千元,自負盈虧的副學士課程學費也高達三萬至五萬元,對不少普通家庭而言是沉重的負擔。不過,政府有為大專學生提供助學金及貸款,原意是協助學生應付學費及生活開支,「確保學生不會因為經濟困難而失去教育機會」。但是,讓大學生申請的助學金和低息貸款有嚴苛的入息審查,家庭月入達二萬多已被視為富有,不獲分毫貸款。成績優異的副學士畢業生如要升讀自資學士學位,也不能申請助學金或低息貸款。因此,不論是大學生、副學士學生或是由副學士升讀學士課程的學生,若不能通過嚴苛的入息審查,便只能兼職工作,或者轉而向申請高息的免入息審查貸款。
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以「無所損益」的原則運作,需達至收支平衡,故利率會較需要入息審查的「資助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為高。由於學生不論家庭收入,均可申請免入息審查貸款,本來政府以「無所損益」運作計劃屬恰當。不過,政府在1998年推出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時,指免入息審查貸款無抵押貸款,風險較高,因此另加1.5%風險利率,以補償可能出現的風險。
當時,有議員指出大專生畢業後多留港就業,壞帳風險不高,額外多收1.5%利率不合理。但政府一於少理,堅持做法。2007至08學年,適用於大學生及副學士學生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並無任何破產個案;至於壞帳個案,學生資助辦事處只在貸款人去世才會將貸款列為壞帳,這類個案在該學年也只有3宗,證明政府指風險高是斂財藉口,1.5%風險利率根本毫無需要。
即使政府指學生拖欠還款的情況嚴重,但根據政府數據,適用於大學生及副學士學生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拖欠還款個案分別只有1970宗及1020宗,其餘六千多個拖欠個案,多屬於在職人士申請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轄下的貸款;而且,拖欠個案中平均七成學生拖欠前都曾經還款,只有少數個案是從未曾開始還款,反映絕大部分學位及副學位畢業生都有計劃並有按時還款。既然大部分拖欠還款者並非學士或副學士學生,政府不應「一人死罪誅及三族,一家犯法鄰里連坐」,增加學生的貸款息率,這樣對大學生和副學士學生絕不公平。
況且,學生資助辦事處對拖欠還款個案訂定罰則,如果學生拖欠還款,他們除清還拖欠的還款外,還必須繳交拖欠的行政費和因逾期還款的利息損失。因此,拖欠還款的學生已承擔因拖欠還款的懲罰,政府亦不會因他們拖欠還款而在財政上蒙受損失。拖欠還款者需要多交罰款實屬合理,然而政府卻在懲罰性附加費上,額外以「彌償風險」為名強徵1.5%風險利率,以保險為名,大肆斂財為實。
學生資助辦事處的代表本月初曾在立法會指現時1.5%風險利率衍生的利息並不足以彌補學生拖欠的貸款金額。不過,政府已向拖欠還款的個案收取各種費用,包括拖欠期間的利息、附加的行政費以補償政府在學生拖欠還款期間的損失。如此看來,免入息審查貸款早就達到「無所損益」的大原則;除非壞帳的情況嚴重,否則1.5%風險利率實不合理,政府應盡早取消。
同刊於2008年4月11日文匯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