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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取消儲備上限指標
Friday, April 04, 2008

政府財政儲備創新高:截至今年二月底,財政儲備已達四千九百億元,已超過政府兩年的開支,但與此同時,政府推出的醫療融資卻要求市民供款,市民不禁要問:那麼多儲備用來作啥? 當政府沒有儲備,我們毋須討論「儲備上限」,但現時儲備越來越多,適當的儲備上限便變得越來越重要:若儲備只放在庫房,對市民沒有用處,只有能使用的儲備才有價值。 未有交代何謂適當儲備水平  政府日前回覆筆者就預算案的提問時,表示「財政儲備毋須不斷增加,只要保持在一個適當的水平,提供足夠資源,應付不時之需」,至於什麼是「適當的儲備水平」,政府則說是「能夠提供足夠的資源以應付由於經濟周期回落、突發事件或社會結構轉變而對政府財政帶來的壓力,以及協助外匯基金維持香港貨幣及金融體系的穩定」,但如何衡量哪一個水平才算適當,政府則表示「我們已沒有特定指標,例如把財政儲備維持於相等於政府開支的某個水平」。  簡單而言,政府已將控制儲備多寡的權力「收歸國有」,甚至不需要向市民交代儲備是太少、足夠,抑或過多。  

 

本來這是一個小政策,但反映的,卻是大問題:政府有否儲備上限,以及儲備上限的水平,對政府管理公共財政有絕大影響:若儲備有適當上限,政府便可考慮將額外盈餘用於還富於民、增加公共服務,甚至考慮減稅;反之,就如現時,政府一邊廂不斷累積儲備,另一邊廂卻問市民「錢從何來?」而向市民加徵新稅或新收費,無論如何不是妥善的理財方法。 善用儲備而非一味累積  現時政府的財政儲備已有逾五千億元,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早已超過六千億元,但政府如今取消為儲備定上限,便可以隨「長官意志」,決定何時才算有「適當儲備水平」,因而可以無限地增加儲備,而毋須向公眾和立法會解釋。再者,政府更毋須解釋,為何政府儲備超過一萬億元,也不願意善用儲備帶來的投資收入,紓緩公共醫療開支增加引致的財政困難,反而要求收入只有一萬元的市民強制購買醫療保險,或作醫療供款。  

 

其實,現時財政儲備,已超越政府及國際貨幣基金會建議的適當水平:政府過去訂定儲備水平為十二個月政府開支,但現時開支已達廿四個月水平;國際貨幣基金會建議儲備定於本地生產總值三成至五成,現時儲備已達三成標準,若計及外匯基金累計盈餘的六千億元,則儲備差不多已達本地生產總值七成!筆者實在認為,政府無必要無止境地累積儲備,而應考慮能有效運作儲備的方法。舉例來說,政府應將今年撥出作醫療融資的五百億元成立醫療基金,並將外匯基金一半的投資收入撥作基金的經常收入,既能用於應付日後公共醫療開支增長,又能減慢儲備不斷累積而無法善用的困境,此措施更能大大減輕下一代市民的醫療供款負擔。一個有承擔、有遠見的政府,實應該以香港長遠的整體利益管理政府財政、令市民能受惠於龐大的儲備,而不是單單為了造一個可觀的儲備數字展覽。

 

同刊於2008年4月4日文匯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