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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滙基金買港交所政府涉嫌濫權
Monday, October 08, 2007

儘管外界諸多批評,財爺曾俊華仍認為自己買港交所股票既克制、又民主和透明。他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承認是次用了尚方寶劍:《外滙基金條例》第三條1A款(後稱「1A款」),其回覆要旨如下:

 

一、1A款賦權財政司司長用外滙基金而毋須諮詢外礇基金諮詢委員會。不過,買股份當日政府已「主動知會」該會委員; 二、政府毋須公佈其擁有港交所超過百分之五股權;政府「以高透明度為原則」所以主動公佈;

三、財政司司長有權動用巨款,今次只動用了很少資金。 簡單來說,財爺認為事件無大不了,只是坊間輿論,包括國際級的《經濟學人》雜誌和《華爾街日報》,小事化大而已。

 

即使財政司司長有權引用1A款賦予的權力,但用得合理嗎? 1A款指:「財政司司長……可為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運用外滙基金以保持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的穩定健全。」 前因後果說不清 政府入貨與「保持金融中心地位」有甚麼關係呢?八、九月間,恒生指數升個不亦樂乎,莫非政府收到消息,又有炒家重臨香港?若當時政府不入貨,就難免出現股災?那麼要是政府不買入港交所股份,到底會出現怎麼樣的危機?若事實的確如此,那又為何只買港交所,而不像九八年般,不斷買入恒指成份股?

 

再者,買入港交所又如何能「穩定金融系統」、令金融體系更健全?現在事過境遷,曾俊華應該說清楚,好讓公眾判斷。政府買了股票,可以沽出嗎?那會否引起股災,損害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穩定健全」?現時港交所股價二百多元,對恒指的波幅影響極大,如果政府大量沽貨,市場又會否忖測跟隨,造成一場人為股災?如果本來就沒有金融危機,政府入市豈非製造了一個人為的股災炸彈?事實上,國際傳媒嚴斥政府入市干預,金融中心的地位,是鞏固了,還是被破壞了? 曾俊華自打嘴巴 過去幾年樓價下跌七成,很多銀行要為負資產撇賬,當時香港情況也很危急:如果銀行出問題,不但影響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整個金融制度更會崩潰。

 

那時政府尚未用1A款動用外滙基金為市民贖樓,現在股市仍然旺盛,政府竟然用上1A款來買股票,到底是曾蔭權和梁錦松太保守,不敢用1A款,還是曾俊華濫用了這條法例賦予的權力?最可笑的,是曾俊華自打嘴巴。他既指動用外礇基金的權力來自1A款,同時又說這是「策略性運用外滙基金……為推動港交所的發展作出貢獻」。筆者翻破短短的《外滙基金條例》,也找不到外礇基金可以「策略性」地被運用來「推動港交所發展」。外滙基金只能用於「捍衞港元滙價」和「保持金融中心地位」。如果「策略性運用」是老實話,曾俊華根本不能使用1A款!不知他可否在本周二的立法會財政事務委員會,解釋一下他的邏輯?

 

同刊於2007年10月8月蘋果日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