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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拓市民發聲平台
Monday, November 06, 2006

公共廣播服務的其中一個重要價值是以民為本,促進市民參與社會事務。因此,開放大氣電波,設立公眾使用頻道其實是公共廣播服務的重要元素。現行的公共廣播政策已有二十年歷史,顯然未能迎合這種需要。最近的「民間電台」事件除了支持上述的說法外,也反映出民間確實有開放大氣電波的訴求。  

 

今年1月,特首在群眾壓力下終於委任了檢討委員會,全面對本地公共廣播服務進行檢討。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也藉此機會考察海外的公共廣播服務,並就此發表了研究報告,該報告已於上星期於立法會的動議辯論中獲得通過。   

 

研究報告除就公營廣播服務發表意見外,更指出海外的公共廣播政策多會成立公眾使用頻道供社區、民間團體及市民使用。公眾使用頻道多由民間營辦,以「由市民為市民運作」(run by the citizens for the citizens)為宗旨,作為廣播媒體上的「海德公園」讓市民自由表達意見。市民有機會自行製作節目,然後在頻道上向政府及其他市民傳遞訊息。

 

公眾使用頻道還能夠鞏固公民社會,確保文化多元和社會共融。由公眾製作的節目為社會上的小眾聲音提供了一個有效的發聲途徑,是言論自由及平等參與的實踐;而公眾使用頻道則為這些節目提供發表平台,並突破了一切消息都須要經主流傳媒篩選及演繹後,才可獲發布的不公平現象。

 

立法會在2004和2006年的動議辯論中,立法會議員原則上是支持成立公眾使用頻道的,但政府的一貫政策立場則是反對的。可是,隨著廣播服務數碼化這個趨勢,現在的頻譜將提供更多的資源去成立新頻道,加上市民的需求、公民質素的提升、社會環境的轉變、廣播技術普及化,以及市民的創作力大幅提升等因素,社會上是有強烈要求去成立公眾使用頻道。

 

 

政府和公眾均應把握數碼廣播為我們帶來的契機,正視成立公眾使用頻道的工作。設立公眾使用頻道的精神是以民為本,促進公眾參與。在管理頻道的模式上亦應採用同樣的宗旨,所以頻道應由獨立於政府的法定機構或非政府組織管理及營運。該管理機構除了負責處理頻道的日常運作,如編排節目時間表及播放節目等外,也應擔任推廣頻道的工作以促進公眾參與。例如可參考南韓的經驗設立公眾使用頻道資源中心,提供節目製作的器材和訓練予市民,讓他們不論教育水平均可平等地使用頻道,落實以民為本的原則。

 

另外,我們亦應確保頻道的開放性和獨立性,保障小眾聲音的言論自由。因此頻道應主力播放由市民製作的節目,剩餘時間則可考慮轉播由主流媒體製作的公共節目,或讓各民間團體作宣傳活動之用。公眾使用頻道的經費來源應是穩定及可以預期的,並以確保頻道的獨立性和自主權為大原則。參考國外的做法,頻道的經費來源不離廣播牌照收入、政府撥款、由營運機構自行籌募及商業贊助。由營運機構自行籌募和商業贊助的收入都不穩定,並可能影響到頻道的獨立性和自主權,而政府撥款則會受到當年的財政情況影響,因此暫時並沒有一個最佳解決方案。事實上,社會各界對公眾使用頻道已經過很長時間的討論。因此,我建議政府應盡快成立由資深傳媒工作者、學者及一般市民組成的委員會,就公眾使用頻道的整體發展計劃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好讓市民能享受到一片新的發聲空間。   

 

立法會將於本星期三就「開放大氣電波」進行動議辯論,要求政府讓市民可自行營辦電台及開放電視的公眾頻道。我謹促請政府在辯論中不要再重複那些站不住腳的理由,盡快提供設立公眾使用頻道的時間表,以回應社會各界訴求。

 

同刊於2006年11月6日信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