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出席由資訊科技業界團體或企業舉辦的活動,經常遇到負責資訊科技和通訊政策的官員。他們身為政策制訂者,有責任與政策受眾保持緊密溝通。他們藉這類型場合向業界解釋政策理念、聽取業界對政府的意見,不足為奇。
不過,筆者早前出席一個業界聚會,卻遇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周達明先生。周署長負責的政策,看似與資訊科技沒有關係,怎麼會抽空出席這業界場合?筆者與周署長言談之後,得知他到場的目的,旨在增加對資訊科技的了解和認識,加強康文署與資訊科技界的交流,以探討在康樂及文化事務方面更廣泛應用新科技的可行性,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
誠然,康文署轄下的公共圖書館於近年增加不少電子服務。讀者服務方面,有網上續借、公眾檢索目錄、在圖書館內設立公用電腦設施區域,並鋪設圖書館電腦網絡,讓讀者可把手提電腦連達互聯網。館藏方面,則提供不同科目的電子資料庫、多媒體資訊系統、英文電子證書等。可惜,大部分電子資料只供市民透過圖書館內的終端機使用。筆者期望,這些措施只是圖書館服務「電子化」的第一步。下一階段,康文署應參考如新加坡國家圖書館委員會(Singapore National Library Borad)的做法,推動虛擬展覽、互聯網閱覽圖書館館藏服務(而非透過館內的終端機),積極發展公共數碼內容服務,讓市民可何時何地也能享受圖書館服務。
康文署以正面而積極的態度,面對資訊科技發展的新機遇,值得稱許。然而,十月初曝光的「標語比賽參賽者的監護人的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反映該署在應付科技所帶來的挑戰—資訊保安和系統審計,仍有待改善。雖然康文署在發現問題時並沒有即時公布事件,只在五個月後才向公眾交待事件和調查結果,但康文署處理事件的手法,相對早前警監會面對同類事件的態度,康文署的表現還尚算可以。
現時由政府和公營部門提供的各項公共服務,其實有很多更廣泛應用資訊科技的空間。早前,筆者出席房屋委員會會議時,提出的兩項建議皆得到當局的正面回應,包括在部分公共屋試行無線網絡(Wi-Fi),以及收集公屋租戶的電郵地址,減低當局與超過七十萬租戶通訊成本。圖書館電子服務、電子報稅等由部門自發展開的資訊科技項目,相關部門的心思和努力,同樣值得其他部門和公營機構借鏡。至於一再發生的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各部門則應汲取教訓;而負責資訊科技政策的政府資訊總監辦公室,更應盡快檢討政府現行的資訊保安指引,提高各部門對資訊保安的警覺性。
事實上,進一步推動電子政府服務發展的重要元素,是無論負責制訂政策的政務官員也好,還是負責落實執行日常運作的公務員,都應以正面、積極和開放的態度面對資訊科技,留意科技發展趨勢,並加強與資訊科技界的溝通。只要各政策局在其政策範疇內,盡量思考如何引入新技術改善服務質素和效率,我們的電子政府服務才能長足進步。
同刊於2006年11月4日文匯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