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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涂謹申議員陪同中信泰富苦主要求監管當局盡快完成調查報告
Monday, November 11, 2013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發出盈利預警,公佈公司為了減低因鐵礦項目所出現的貨幣風險,簽訂多份「累計槓桿式外匯買賣合約」(即Accumulator),但之後因澳元下跌而虧損逾150億港元,預計2008年全年業績將錄得嚴重虧損。翌日,中信泰富股價急跌55%,收市報$6.52港元,跌$8港元,跌至1991年的水平。中信泰富小股東發現公司管理層一早知悉虧損,卻沒有適時公佈,違反相關規定。民主黨跟進事件多年,並協助苦主追討賠償,近月來約見多個監管機構,包括於2013年11月5日早上約見財務匯報局,要求當局交代調查進展。

 

苦主之一葉先生是退休註冊會計師,他引述在「中信泰富前財務部助理董事崔永年內幕交易審訊」中的內容,透露公司早於2007年9月已開始買入澳元Accumulator,而該等交易可能已向包括數名執行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的常務委員會作每月匯報。葉先生也向當局指出,中信泰富的2007年全年業績報告及2008年中期業績報告中,都沒有披露Accumulator相關的買賣,令小股東不能從公司的2007年年報及2008年的中期報告得悉有關該Accumulator 的風險、性質及程度,這可能違反會計準則。

 

財務匯報局回應中信泰富案件仍在調查之中,調查報告會轉交其他監管機構,例如證監會、會計師公會、商業罪案調查科等,但轉交之前不會向公眾及投訴人交代,轉交之後也需等待其他監管機構完成調查後,方可公佈調查報告結果。由於距離中信泰富事件發生至今已經5年,而距離一般追索股價損失賠償期限6年,只有一年,所餘時間不多,十分緊迫,所以涂謹申議員及苦主們認為當局的處理手法會嚴重拖慢跟進事件進度,難以在追索期完結前,查出責任誰屬。

 

另外,一群小股東決定一齊行使香港公司法第152FA條,向法院申請授權小股東查閱中信泰富2008年Accumulator虧損的有關紀綠及文件,了解事件詳情,以決定是否有公司或個人需就Accumulator事件引致小股東股價損失及中信泰富錄得嚴重虧損而負責。現尋求一萬名中信泰富小股東中的有意者,聯合行使這法例賦予的權力,以查閱中信泰富2008年Accumulator虧損記綠及文件。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