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分組點票下,立法會於11月7日否決了莫乃光議員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案》議案,使當局無須在審批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的過程上,向立法會提供機密資料。期間,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和梁家騮表示中聯辦官員曾接觸他們。雖然梁家騮議員出於公義,支持了議案,但謝偉俊議員則在最後關頭背棄了他向市民許下的承諾,轉軚投棄權票,這是中聯辦干預的結果。
過去,中聯辦已多次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包括時任中聯辦副主任黎桂康撰文支持《競爭法》、高度介入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這等行為,呼應了中聯辦研究部長曹二寶於2008年在學習時報上發表的文章的建議,而中聯辦亦因此在香港建立了第二支管治隊伍,即「中央、内地從事香港工作的幹部隊伍」。
《基本法》第22條載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無屬於香港內部事務,與中央政府無關。中聯辦卻赤裸裸地干預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違反《基本法》,破壞高度自治,無視中央政府對香港市民的莊嚴承諾,因此我們強烈譴責中聯辦的行為。
民主黨強調,香港人是完全有能力自行管理內部事務,無須中聯辦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來管理,民主黨嚴正促請中聯辦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香港市民不需要「西環治港」。
另外,民主黨亦譴責中科院特約研究員蒯轍元於11月8日在大公報刊登的文章,他不但支持中聯辦的干預行為,更罵香港反對派是賤骨頭,必須習慣這種干預。蒯先生為了替中聯辦的行為護航,公然侮辱泛民主派,更無視立法會可以引用特權法做調查的權力。如果立法會發揮監察行政機關的職能就等於破壞香港的政治體制,中聯辦亦因此有權出手干預,將來中聯辦更可以任意干預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這是香港市民無法接受的。對於中科院人員的意見,民主黨感到非常憤慨和遺憾。
民主黨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