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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保障陷阱多.保監規管要做妥
Friday, July 26, 2013

自菲律賓馬尼拉劫持案,埃及熱氣球墮落事件等旅遊意外,香港各保險公司之保單之保障範圍和消費者對該保單的理解程度都引起了公眾的關注。主要的問題包括各大小保險公司之保單有何相同有何不同,保障範圍囊括甚麼事項,不承保範圍是甚麼等等。民主黨「經濟及消費者權益政策小組」在暑期連同兩位實習生就此議題展開了一系列的研究,我們透過走訪門市、電話查詢和網上資料搜集三種途徑,從坊間市民較易接觸的15間保險公司中取得相關保單的資料。

 

研究發現,每一份保單的行文格式、鋪排和用詞字眼等各有不同;近半保險公司承保之保障其旅遊活動範圍,如水深,海拔等單位亦有不同;有的更以不同的形式和段落顯示,部份更無限制保單亦沒列明承保與否;更有保險公司拒絕給予最詳細之法律文件以供消費者參考,最後令消費者難以對之進行比對及選擇。

 

民主黨一直認為市民在購買旅遊保險會遇到不少問題,到最後引起不少爭拗,當中主要問題包括消費者於購買前或後,也很難取得保險的文件,讓消費者全面了解計劃的覆蓋範圍和條款;就算保險公司願意提供文件,但一般消費者是較難去明白覆蓋範圍和條款;同時,我們也認為保險公司在處理銷售過程時的手法亦不太理想,最終導致大部分消費者於最後亦不了解保單內容。

 

有見及此,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經濟及消費者權益政策小組」召集人趙家賢議員及袁海文就有關旅遊保險事宜提出了以下建議:

 

(1)消費者於購買旅遊保險前,要充分了解覆蓋範圍及條款內容,特別是高風險的活動和相關的醫療保障及條款;

 

(2)要求現時的「保險業監理處」及日後的「保險業監管局」能夠設立一套統一的標籤制度簡單地表列不受保事項,以便市民比較,從而消費者可按其需要選擇合適的旅遊保險產品;

 

(3)若顧客有要求,保險公司須提供一份詳細法律文件;

 

(4)強制性規定保險公司於銷售旅遊保險產品時須明確提醒有關不保事項,顧客須以親筆簽署確認明白有關不保事項條款,保障雙方,減少爭議。

 

立法會議員 單仲偕

經濟及消費者權益政策小組召集人 趙家賢、袁海文

 

鳴謝:

浸大實習生 Mr Vincent Lam

公大實習生 Ms Panda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