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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長實取消雍澄軒賣買
Tuesday, May 14, 2013
就證監會認為長實早前分拆出售雍澄軒酒店房間屬於集體投資計劃,須經審批銷售宣傳文件,長實同意取消店房間的所有買賣,退回付款及法律開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證監會可能考慮到這可保障多數買家的利益,特別是早想退出的買家,但對兩類買家,包括很想購入酒店房間和認為酒店已升值的買家,只是退回付款或不足作補償,買家需要與長實商討更高賠償。
涂謹申補充說,證監會與涉嫌違規人士商討和解協議,以換取不作起訴的做法,以前有先例,如銀行違規銷售雷曼迷債,若銀行願意作出賠償,證監會便不予以起訴。他續指出,就退回律師費等開支,據他所知,當時不是很多律師願意辦理有關的賣買契約,願意辦理的律師所收的律師費都較一般住宅房屋的賣買律師費高,可能不只一萬元,長實應有道德責任,支付買家付出的實際律師費開支。就雍澄軒個案,若買家很想買入酒店房間,認為退錢不能滿足他的要求,可商討更高賠償,以及要求當長實再次公開發售房間時,他們可獲優先選購權利;若買家認為酒店房間已升值,亦可提出相關證據,按損失追討賠償,但有訴訟風險。
集體投資計劃一般是指供一大班人投資的信託基金,例如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集資退休基金、一些外國基金等,集體投資在股票或房地產等。就雍澄軒分拆出售,證監會可能認為這是供一大班人投資酒店,由酒店管理人經營,再分發收益予投資者,屬集體投資計劃,故必須按證監會的規定和要求,預先審核銷售的宣傳文件,包括有否提供酒店項目過去的經營表現,以及披露風險警告,例如政府可能對酒店管理加強執法、旅客入住率的風險評估,以及酒店牌照的風險評估等。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