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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追究海事處官員有否作假證供
Thursday, May 02, 2013
政府今日公布南丫島海難事故調查報告,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回應指,政府可公開整份報告內容,不會影響日後的司法程序,而政府除檢控船長和船員外,亦應認真和嚴肅地考慮追究海事處職員和港燈公司的刑事責任,包括驗船主任有否有否向委員會作假證供,假稱看到有兒童救生衣,而港燈公司則只提供3名船員跟船,違反最低要求要有4名船員跟船。
涂謹申表示看過調查報告,對海事處官員的表現感到很憤怒,首先,縱使港燈經理作供表示根本沒有在船上擺放兒童救生衣,海事處驗船主任仍多次表示有看到兒童救生衣,究竟驗船主任有否向委員會作假證供?他促請律政司須跟進調查。其次,海事處官員作供時,經常表示不記得相關的工作情況,在執行驗船和相關法規時,遇到船東未能遵守法例要求,亦任意放行,不作記錄。涂謹申敦促政府必須認真改革海事處的工作守則和要求,否則無論法例訂得多嚴謹,驗船工作亦無法確保船隻安全。
他亦要求政府追究港燈公司有否刑事責任,因為根據規定,船公司須至少提供4名船員,而公司高級經理作供時表示,船公司只提供3名船員,第4名船員其實是乘客,該乘客亦沒有被公司告知他是第4位船員,須負上船員的職務。涂謹申並嚴正要求政府下定決心改革海事處的工作,包括驗船和執行海事法例的規定,否則難以確保海上安全。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