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港鐵於今日公佈新的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及相關車費優惠,包括加入修訂生產力因素計算方法,改善現有的月票優惠及新增車費優惠,設立與利潤掛勾的車費優惠計劃,以及按事故延誤的時間徵收罰款。
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胡志偉表示,整體而言民主黨對有關措施表示歡迎,認為政府及港鐵回應民主黨爭取多年的訴求,特別是將物業收益用以補助車費、增設更多月票優惠及對港鐵事故進行懲處等。不過他認為政府及港鐵需要就下列事宜作出回應:
(1)在車費調整方面,政府指每年的加幅不會超越當年的家庭住戶入息中位數。胡志偉認為,政府在採用家庭住戶入息中位數的指標時,應使用實質入息中位數的變動,而非市價入息中位數,使用實質入息中位數更能反映家庭住戶的實質收入增長,同時在過去10年車費調整若以實質入息中位數計算,港鐵根本不可申請加價。(詳見下表)
2001及2011年名義及實質家庭入息中位數比較
名義(按市價)家庭入息中位數 |
實質家庭入息中位數 |
||||
2001年 |
2011年 |
變動(%) |
2001年 |
2011年 |
變動(%) |
$18,500 |
$20,200 |
9.2% |
$20,810 |
$20,200 |
-2.9 |
資料來源:統計處2011年人口普查
(2)港鐵撥出$1.5億作「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優惠,只佔去年$97.5億盈利的約1.5%,政府及港鐵有需要交代,為何沒有提供更多盈利回贈予乘客。
(3)根據現時的通報機制,如港鐵在任何服務受阻事故發生八分鐘後,又或是預計事故長達八分鐘或以上時,須通知運輸署及各車站。倘若鐵路發生嚴重事故,服務已受阻或預計會受阻超過二十分鐘,而需要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提供緊急支援服務時,便會發出「紅色警報」。胡志偉認為,應參照發出「紅色警報」的時間,按二十分鐘為基準啟動懲罰機制。
(4)今次港鐵新增的月票優惠及車費優惠未夠全面。例如「都會優惠票」未能惠及大部份不過海的乘客。港鐵應提供更多車費優惠回饋乘客。
交通政策發言人 胡志偉
交通政策小組召集人 柴文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