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胡志偉將於12月12日 提出「不信任林奮強」動議
Sunday, November 25, 2012

於10月26日政府推出新一輪打擊樓市過熱措施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賣出樓宇*,事件引起公眾關注後,林先生指會支付額外回佣給負責其物業買賣的經紀,但被質疑是非法後,又再改口指會將差價撥捐中原慈善基金。

11月2日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發表聲明,指出:「沒有接受將物業成交部分差價當作經紀佣金之建議」,又明確指出基金不接受客戶直接捐款。    

 

林先生又再改口,發出聲明指會捐給慈善團體,但無解釋言論前後矛盾的原因。自此,林先生獲行政長官批准無限期休假,不須出席行政會議。 就著林奮強事件,民主黨於11月14至21日進行語音調查,成功訪問了607 名被訪者,了解公眾對林奮強事件觀感。

 

調查概要

調查發現,接近5成被訪者認林奮強藉行會內幕消息賣樓圖利。而對林奮強至今為止的解釋,也有接近5成被訪者表示「唔滿意」或「非常唔滿意」,滿意或非常滿意的被訪者不足2成。 調查又發現,接近48%市民認為如果林奮強休假後出席行政會議,會打撃他們對行會的信心。 最後,調查問及被訪者對立法會如有不信任林奮強議案的意見,支持的有42%,反對的約25%。

 

民主黨的意見

負責是次調查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指,林奮強先生的解釋多番前後不一,至今亦未釐清事件真相,令公眾有理由懷疑林先生藉行政會議的內幕消息圖利,偷步賣樓。雖然,林先生於11月3日向行政長官申請在行政會議內無限期休假並得到批准。但公眾要求行政會議成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和廉潔奉公,林先生以無限期休假方式暫停出席行會議,逃避回答公眾疑問,已經削弱公眾對行政會議保密制度、決策公正性和成員操守的信心。他亦無法履行行政會議成員的職能,協助行政長官決策。 基於林先生的操守已無法取信於市民,因此,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將會於12月12日由提出不信任動議,措辭如下: 「本會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不信任。」 揭發林奮強「非法回佣」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表示,調查結果相當清晰,市民非常懷疑林奮強的賣樓意圖,亦不接納其前言不對的解釋。

 

林卓廷批評,自中原地產駁斥林奮強「差額撥捐中原慈善基金」後,林奮強一直拒絕解釋,以休假為藉口,逃避公眾和傳媒的監察,公信力盡失。林卓廷同時批評梁振英姑息林奮強,容許他借「休假」逃避責任,嚴重違背民意,打擊市民對政府的信心。林卓廷促請梁振英立即撤換林奮強,以免事件進一步打擊行會,以至政府的公信力。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 總幹事林卓廷

2012年11月25日  

 

* 傳媒於11月16日披露林奮強首個售出單位的正式買賣合約。合約簽訂日期為10月11日,該文件列出,買賣雙方表明,除了支付正常佣金外,並沒有向其他人支付任何酬勞。單位為半山寶華軒14 樓B 室,面積811 方呎。早前授權他人代簽臨約的買家周唯熹,親自簽署正式合約,林奮強則繼續由太太蘇載玓代表賣家簽署。合約列出林奮強一方向中原地產支付9.95 萬佣金,周唯熹則支付中原8 萬元佣金。合約披露,單位附連租約出售,租期至明年底,全包月租為2.8 萬元。合約列明買家負擔全數印花稅,這安排與一般的住宅買賣相同。合約列出,買賣雙方於9 月20日簽署臨約,並支付5%樓價,並於10 月3日或之前,再支付5%樓價,然後於10 月25日或之前,支付樓價餘數,並完成交易。

《林奮強事件問卷調查

民主黨研究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

 

(一)調查及回收資料

1.調查日期:2012年11月14日-21日

2. 調查時間:下午1:00至下午10:30

3.調查方法:主動打出式電腦語音電話調查,在致電被訪者及讀出問題錄音後,讓被訪者以按鍵作出回覆。

4.抽樣方法:電腦隨機選出電話字頭後,再由電腦隨機製造剩餘號碼,在接聽後不作第二層隨機抽樣。

 

(二)回收情況

1.  接通率: 56.1%  

2. 成功回收率:4.1%

3. 成功問卷數目:607人

(三)問卷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