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醫學美容事件中,已做成一人死亡,三人送院。最近,其中一位受害者亦因敗血症導致手腳壞死,雙腳及四手指需被切除。事件的發生肯定了高風險的醫學美容項目必須受到監管,政府不可以再推卸責任。 美容業在發展初期,一般只是潔面、護膚、按摩等的一些基本的生活美容項目。後來產品愈來愈複雜,大約在2001 年開始盛行光學美客,即彩光、激光等療程。
到了2008 年,開始出現醫學美容的服務。由基本的美容、到光學美容、直到現在的醫學美容,操作上的複雜性及危險性已不可同日而語,也有不少美容集團,以錯綜複雜的公司架構去逃避責任。然而,多年來政府對美容業的規管都非常寬鬆,對高風險的醫學美容更完全缺乏監管,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及權益毫無保障。 民主黨在DR 醫學美容事件發生後,以語音調查方式,訪問了715名市民,絕大部分市民認為美容業需要監管。
超過9成市民認為注射入人體內的美容療程需由醫護人員進行。超過8成半市民認為美容銷售需設立冷靜期。 民主黨地區辦事處經常接獲有關美容銷售手法的投訴,近期亦有接獲較嚴重的美容投訴,涉及大型美容集團,並懷疑是經由非醫護人員進行針筒注射療程,而事主皮膚更出現嚴重過敏及紅腫,而療程的金額達數十萬港元,目前事件正由警方調查。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政府必須盡快界定美容項目中那些屬高風險及入侵性的醫療程序,由合資格的專門醫護人員進行; 提高美容療程內容的資訊及有關風險披露; 定立清晰的規管和問責制度,防止醫學美容集團以複雜的公司結構逃避法律及財務責任; 對醫療儀器進行註冊,只有受過適當訓練的人員才可操作; 並馬上研究銷售冷靜期的措施,及衛生署加強公眾教育。透過完整的規章制度,消費者在接受美容院的服務時,才能安心和獲得足夠的保障,美容業界才能有健康正常的發展。
立法會議員 黃碧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