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於今天會晤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醫生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先生,討論如何處理散落海面的聚丙烯塑膠原料,以及嬰兒奶粉質素欠保障的問題。
聚丙烯塑膠原料散落海面的問題
雖然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及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早前舉行跨部門會議後,謂專家評估結果認為膠粒對海洋生態、漁業活動及食物安全所造成的風險不高,且已清理約一半,但是,據報漁護署前日在大嶼山漁排抽查5個活魚樣本,首次發現其中兩個樣本,分別有1克及0.4克膠粒。
李華明認為政府沒有盡早向公眾交代事件,後知後覺,質疑政府是否刻意隱瞞。李華明要求政府盡快執行跟進措施,協調各相關部門,加強監察、巡視、清理及與漁農溝通。食物安全中心應加緊抽查樣本,改善通報機制,挽回巿民對本地魚的信心。 李華明建議政府呼籲和統籌涉事機構、民間團體、志願人士及市民到受影響地區進行清理和善後工作。
問題嬰幼兒奶粉問題
對於食物及安全中心發現兩款嬰兒奶粉(和光堂初生嬰兒奶粉和森永初生嬰兒奶粉)的含碘量低於世界衞生組織的標準,有可能損害嬰兒腦部發育,李華明指出,中心只是從巿面抽取了十四個嬰兒配方奶粉樣本,已發現兩個樣本可能危害兒童發育,應盡快全面抽查所有品牌的嬰幼兒奶粉樣本並公佈檢測結果。六個月以下的嬰兒未能食用其他食物,若食用問題奶粉,健康更易受到損害,應優先進行。
此外,衛生署只為正食用該兩款初生嬰兒奶粉的1-8個月嬰兒提供甲狀腺功能測試。李華明要求政府擴大測試範圍,包括食用其他嬰兒奶粉的1-8個月嬰兒,以及嬰兒時期食用該兩款奶粉的兒童。 李華明認為,這次出現問題奶粉,是因為政府失職。嬰兒奶粉監管不足的問題,社會各界關注多年。他本人在立法會便多次提出質詢,消委會的調查,早已指出嬰兒奶粉在營養標籤、銷售和廣告各方面的監管都有許多漏洞,要求政府立法規管,但是食衞局卻一味拖延,令嬰幼兒的健康保障不足。
自2010年實施的營養資料標籤制度,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標示能量和七種核心營養素,以及作出聲稱的其他營養素。不過,該制度不適用於36 個月以下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及食物,是法律漏洞。政府早在2005年已承諾會檢討是否有需要就這類食物實施營養資料標籤規定,至今仍沒定論。
2011年11月,《審計署署長第五十七號報告書》指出,部份嬰幼兒配方奶粉在營養成分組合及標籤方面偏離了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及準則,奶粉商且普遍使用營養及保健聲稱和其他聲稱,推銷嬰幼兒配方奶粉,要求當局認真考慮繼續依賴業界自行決定遵守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及準則的做法,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然而,當局計劃推行的本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仍然是自願參與。李華明要求政府 :
- 立即實施《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 以立法方式規管嬰兒奶粉的銷售、廣告和營養標籤,並提出立法時間表;
- 在立法前,定期抽查現時豁免於食物營養標籤制度的嬰幼兒奶粉和食物,若產品不合營養標準,或其營養標籤與抽查結果有重大偏差,應立即公佈及跟進;
- 加強推廣母乳餵哺及改善育嬰設施。
立法會議員發言人︰ 李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