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民主黨請願--要求廉署徹查麥齊光涉騙政府租金津貼事件
Sunday, July 08, 2012

                          民主黨於2012年7月5日到廉政公署外請願,要求廉政公署徹查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涉騙政府租金津貼事件。民主黨政務部副部長兼屯門區議員陳樹英並向廉署正式投訴麥齊光。 以下是是次請願的新聞稿︰

 

要求廉署徹查麥齊光涉騙租津事件

據傳媒報導,亦由麥齊光本人証實,他曾於1986至1988年間與一名公務員同事互租對方單位,期間向政府申領租金津貼達25萬元。事件令人懷疑,麥齊光是否藉互租單位而騙取租金津貼﹗ 雖然,按公務員申領租金規定,即使持有物業,仍可申自行租屋津貼﹔但期間申請人須入住申報單位,亦不得租住其本人、配偶或親屬持有的物業。

 

在麥齊光的個案中,雖然他自稱沒有涉貪嫌疑,但卻不肯進一步披露資料,故令公眾難以信服﹗ 其一:麥氏在持有物業之下,雖仍可租住其他單位,但有何原因而要與公務員同事「互租」? 過往曾發生過名義上是「互租」、實質上是「互住自已單位」的個案,經廉署調查而入罪﹔故麥氏與同事互相租住對方單位,如無合理解釋,即難以釋除公眾疑慮﹗ 其二,麥氏拒絕透露該位與他互租單對方位的公務員同事的資料,則雙方是否有親屬關係,公眾亦無從知之。

 

事實上,公務員本身如有物業,仍另租單位及申領租金津貼,即是以公帑資助自已供樓,在公眾看來,操守已非良好﹗但當時麥氏未有詳細向當局申報,故廉署有責任調查當中是否涉及違規問題,又是否有人觸犯 <防止賄賂條例>。

 

政務部副部長,屯門區議員  陳樹英 

20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