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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市民認為梁振英有誠信問題
Thursday, June 28, 2012

候任特首梁振英位於港島山頂貝璐道4號兩間屋有至少6項違規僭建物,包括約110平方呎的玻璃棚及葡萄棚,由業主僭建,另四項僭建物包括車位下挖掘有約240平方呎地庫、一個40平方呎的單層構築物、車位加建上蓋及僭建大閘。 但候任行政長官一直公開表示他不知道自己的大宅有僭建物,並於去年5月表示曾委託律師及專業人士驗證,確保沒有僭建物,故只是無心之失、疏忽,不存在誠信問題。

 

民主黨於6月23日至28日進行語音調查,以了解市民對梁振英處理僭建的看法。調查成功訪問了512位市民,結果顯示有逾七成(73.2%)受訪者不信梁振英不知自己大宅有僭建,有近七成(69.5%)認為梁振英的誠信有問題,有逾六成(61.9%)無信心他會是個廉潔、奉公的特首,有逾半數(55%)認為他不適合擔任特首。(見附件) 民調結果清楚反映大部分市民不相信梁振英所言,不相信他不知道自己所住的大宅有僭建,並認為他有誠信問題。

 

事實上,候任特首於2000年知道要向政府申請加建一個有蓋玻璃通道,把兩間屋連起來,為何不知道加建一個有蓋、三面密封的玻璃棚需要入則申請,更何況他曾於2000 年被指其赤柱東頭灣道舊居有一道通往後花園的密封式走廊屬僭建,應對僭建有相當認識。 他在買入大宅時,亦曾簽署賣買協議,有附加條款,同意就大宅的狀況、任何內部間隔、任何加建及改動(如有的話)是否不合法、未經許可或其他情況,放棄所有提問權利,就算大宅有任何不合法的情況,亦會買入大宅而不會追討任何賠償或要求減價,他又怎知大宅沒有不合法或僭建情況? 梁振英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曾透過候任特首辦表示:玻璃棚前身為一個木花棚,在買入該物時已經存在,因白蟻蛀蝕嚴重,幾年後改建為玻璃棚,但事實證明玻璃棚前身的木花棚是在他收樓後15個月才出現,買入前及收樓後3個月都沒有花棚,故理應是他僭建;他的回應與事實不符,有隱瞞事實,把責任推給上手住戶之嫌。

 

出現僭建事件後,梁振英一直把責任推給其他人,先說僭建玻璃棚前身是木花棚,在他買入物業時已出現,繼而說曾邀請百訪客到其家作客,他們也沒說有僭建,又指曾委託專業人士證實大宅沒有僭建。 他在選舉時曾就涉及僭建問題表示:誠信好重要,而他在當選感言中亦曾表示會以身作則,帶領公務員及問責團隊,確立一個誠信、廉潔的政府,另據基本法第四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但他過去就自己大宅的僭建問題的言行,明顯令市民大眾難以信服他可以履行上述職責;民調結果顯示有逾六成受訪者不相信他會是廉潔、奉公的特首,更有逾半數市民認為他不適合做特首。

 

民主黨認為梁振英的誠信已破產,會有很大管治危機,將嚴重影響特區政府日後施政舉步維艱,他應立即辭職,由候任政務司代特首,然後重選新特首。

 

立法會議員 李華明 區議員 陳樹英、胡志偉

附件︰梁振英僭建事件語音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