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天(2012年1月17日)公佈更新空氣質素指標,提出把PM2.5納入指標中,又建議每五年進行一次檢討。政府預計在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指標的方案,並於2014年落實新指標,同時建議為落實新指標訂立過渡安排。而就未開始進行環評程序的政府基建工程項目,政府會致力建議新指標應應用於該等項目。
民主黨環境政策發言人甘乃威直斥政府更新空氣質素指標的出發點並非保障市民健康,反而只為了保障工程上馬。就此,他表示憤怒,並要求政府在制訂各類改善空氣質素政策時,須慎重考慮及正視空氣污染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就PM2.5的指標,甘乃威強烈批評政府建議2014年才實施世衛中期目標-1,反映他們在改善空氣質素的議題上沒有承擔和視野。
他認為,若採用世衛中期目標-1的標準,基本上今年內已應開始落實,而於2014年才採納世衛中期目標-1的標準已是太遲。而且PM2.5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深遠,他要求進一步收緊標準。 民主黨對政府更新空氣質素指標的方向表示認同,但同時對政府沒有採納民主黨增設「終極路線圖和時間表」的建議—於2015年前採納世界衞生組織的空氣質素指引中最嚴格的標準,作為本港空氣質素的指標—表示憤怒及失望。
他指出,政府應在落實新指標後的兩年就指標進行檢討,並於其後每三年進行一次檢討工作。 現時的空氣質素指標於1987年訂立,至今已沿用約25年。雖然政府於2009年7月就建議新的空氣質素指標展開公眾諮詢,行政長官及環境局局長於2011年5月19日及6月8日又分別先後在立法會的答問會及立法會會議上回覆議員質詢時表明新的空氣質素指標將於該年內公佈,但政府時至今日(2012年1月17日)才提出新的空氣質素指標。
就此,甘乃威質疑政府工作遲緩,面對空氣污染問題就手旁觀,根據達理指數,環境局「眼白白」讓空氣污染在2010—2011年間「謀殺」了3000多人。[1]甘乃威希望政府盡快就新的空氣質素指標進行立法程序,並加快推行相應的措施,以改善空氣質素,保障市民健康。 甘乃威又指出,政府應就空氣污染指數「極嚴重」的情況(例如2010年的「沙塵暴」),制定針對性指引,包括實施停課及長期戶外工作停工等措施,以保障學童及弱勢社群(例如長期病患者、長者、戶外工人)於高污染情況下的健康。
針對路面空氣污染源,民主黨建議政府推動電動交通工具的應用,增加及擴大電動交通工具的數量、使用和種類、在不影響票價的情況下,引入更多電動或電容巴士、以財政資助或延長專營權的方式,推動巴士公司提早淘汰及更換高排放量的巴士。
環境政策發言人︰ 甘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