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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Tuesday, January 10, 2012

政府今天(2012年1月10日)提出有關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建議,指香港如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最重要的是引入經濟誘因,以推動減廢及回收,並應具可行性、成本效益及為整體社會所接受。政府又提出不同收費模式,包括按量收費、定額收費等,以供公眾討論。 就按近似量收費和定額收費的模式,甘乃威批評,這些方式會令市民認為政府的目的只為增加收入,減廢效果亦有限。

 

他表示,民主黨認為按量收費是較可取的方式,但政府在諮詢文件中指就按量收費會令公眾的方便程度須作出一定的犧牲、影響鄰里關係,或令環境衛生水平下降,甘乃威因此質疑政府推行垃圾收費、源頭減廢項目的誠意。 現時,本港每日產生18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當中49%被循環再造,另外9000公噸(包括每日產生的3300公噸廚餘)被棄置於堆填區。

 

根據環保署提供的數字,2010年都市固體廢物每人每日棄置量為1.29公斤;以一個4人家庭為例,總廢物棄置量共5.16公斤。 在實施徵費時,甘乃威指出,政府應加強執法的資源(例如人手)及方式(例如巡查、檢控),減低市民非法棄置廢物的可能性。甘乃威亦特別提出,政府的收費建議不應以增加收入為主要目的,反而應以“Revenue Neutral”(稅收中性/收入中性)的原則推行徵費。他認為政府可研究以減差餉的方式以達致稅收中性/收入中性,同時減低收費建議對市民大眾造成巨大財政負擔的可能性。

 

舉例說,每家住戶可取得一定數量的垃圾袋,若使用超出該數量的垃圾袋,每一個額外的垃圾袋的收費將十分高昂,以變相成為一項「懲罰性」措施,從而推動市民減廢。 甘乃威表示,政府應參考鄰近地區(例如台北)的收費制度和運作模式。

他亦建議,政府應研究收費建議能否包括一個可行的「免收」徵費率,其徵費金額可於繳交差餉時作適度扣減,變相免除收費,以減低收費建議對基層市民的負擔。 針對廢物處理的議題,民主黨一直支持生產者責任制及支持污染者自付原則。而涉及徵收費用時,甘乃威表示,政府、業界、市民,三方面都需要加強合作和付出,環保政策和措施才能有效推行。首先,政府必須明確表明它的減廢目標、承擔和具體措施,以及列出將投放的資源;同時,業界及市民均需了解它們亦應扮演一定角色、投入一定程度的資源,分別改變其運作及生活習慣,推動減廢項目。

 

民主黨認為,收費只是整體廢物處理策略的其中一個環節,收費措施背後的理念更為重要,亦即推動源頭減廢,加強循環回收工作。社會製造廢物後,必須就如何處理廢物的問題付出一定代價,政府、業界、市民,任何一方都不可、亦不應把全部責任推向對方,否則相關減廢措施或環保政策都不能落實與推行。如果整體社會期望減低為廢物進行「善後工作」的付出或代價,就應積極推行一套全面的減廢政策,當中應包括一個有效、可行、具體、完善、不擾民,及市民可承擔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制度。

 

環境政策發言人︰ 甘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