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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促請政府盡快公布立法規管一手樓報告及白紙草案
Wednesday, September 28, 2011
政府研究立法規管一手樓的報告已初步完成,有意見指法例罰則不可過嚴,民主黨認為地產賣買動輒數百萬至千萬元,當中涉及不少交易或樓盤消息,故應參考《證券及期貨條例》,若發放失實聲明及虛假或誤導消息,最高可判罰監禁七年,不算嚴厲。
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李永達表示,一直希望政府於10月公布報告及白紙草案,12月中完成公眾諮詢後,可於1月向立法會提交正式的藍紙草案,今屆立法會便有時間完成審議,並於2012年暑假前通過法案,盡快生效。 他建議法例不只涵蓋樓花,還應包括由樓花過渡至現貨樓的若干階段,即新建成的現貨樓在3年內出售仍受法例規管,除非有95%出租36個月,才獲豁免,以杜絶發展商在取得入伙紙後售樓,逃避法例規管。
他並建議日後價單上只有以實用面積計算的呎價,而不再同時有以實用面積及建築面積計算的呎價,因後者沒有統一定義,不同發展商有不同計算方法,消費者無從作出適當比較。 就俗稱「收票」的行為,即早於發放售樓書之前,地產商或代理發放消息指某樓盤已獲認購或預留多少個單位,以便造勢,李建議日後禁止這類提早「收票」的行為,任何涉及金錢預訂或售樓的程序均須公開發售之後才可進行。 至於設立售樓冷靜期,李永達建議冷靜期為3日,冷靜期過後決定不買,最多可充公樓價3%,但有建議為5%,有待公眾討論。
房屋政策發言人︰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