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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謹申指港交所和證監會對窩輪市場監管不足及不能保障投資者
Monday, May 23, 2011

民主黨財經政策發言人、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和高盛烏輪關注組表示,3月底發生的高盛窩輪錯價停牌事件並不是獨立事件,而是反映出本港窩輪市場監管有漏洞。在目前制度下監管機構證監會和港交所不能保障投資者利益。 涂議員表示,涉及事件的4隻高盛窩輪,經港交所和證監會審核及批准後才可上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上市文件內計算現金結算金額方式陳述錯誤是明顯的錯誤。

 

證監會和港交所在審批產品時竟然沒有發現,最終這錯誤導致事件發生,證監會和港交所必須為事件負責。在事件中證監會和港交所容許,窩輪發行人高盛可隨時修改合約條款,政府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這使人擔心投資者購買金融產品沒有保障。政府和監管機構應該保障,沒有能力透過法律行動來向投資銀行追討損失的小投資者。如果每次發生事故都要由小投資者自行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損失,制度對小投資者根本沒有保障。

 

有關高盛的回購方案,涂議員指出,在港窩輪市場大部份投資者都使用窩輪作短線投資,絕少人會持有窩輪至到期日為止。高盛把窩輪停牌剥奪了投資者出售套取利潤的權利,賠償方案沒有顧及投資者這方面的利益是不公平和不合理。

 

關注組代表陸子昕進一步解釋,4隻日經窩輪的買入價與賣出價相差最多15個價位(若以#10073為例,15個價位為$0.015,佔回購價$0.07約21%),如果投資者買入權證前,已經接受了買入價與賣出價20%的價差風險,最後只獲得高盛10%溢價賠償並不合理。

 

財經政策發言人、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