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批評當局清拆新界村屋(包括俗稱“丁屋”的小型屋宇)的僭建物執法不力,並有傳言政府會擴大豁免範圍,容許新界丁屋可僭建多1、2層。民主黨新近進行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受訪市民有近九成認為政府應執法打擊新界丁屋出現的僭建違規行為,有逾八成市民認為政府在處理市區及新界僭建物方面應一視同仁,民主黨促請政府依法處理新界村屋包括丁屋的違規僭建問題,與市區一樣,不應厚此薄彼,不應繼續縱容新界村屋可無法無天,隨便違規向上或向下加建層數、僭建玻璃屋及天台屋等,令僭建情況繼續蔓延和惡化下去。 民主黨於2011年5月6日至15日進行民調,成功訪問了658名市民,當中494名受訪市民有聽過新界丁屋僭建玻璃屋、天台屋或加建1、2層的問題,在這近500名受訪者中,有近九成(87.7%)市民認為政府應執法予以打擊這類僭建玻璃屋、天台屋或加建1、2層的違規行為,有近八成(79.1%)認為政府不應就這類僭建行為予以豁免。就政府對待市區和新界建築物的僭建問題,有逾八成(82.8%)認為政府應不視同仁。從交叉分析結果所見,就這三條問題,住在市區和住在新界的受訪者意見相近;贊成打擊丁屋僭建、不應豁免、支持執法一視同仁的比例均大致相若。(詳見附圖表)
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李永達表示,這反映出香港市民絶大部分反對違規僭建行為,認為應予以打擊,執法應一視同仁,新界村屋亦然,不應享有特權可違規僭建。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日前表示,在「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下,市區樓宇有些僭建物,例如晾衣架、簷篷及冷氣機支架,如獲檢核安全,屋宇署是不會予以清拆。李永達指出,社會討論的是新界村屋僭建玻璃屋、天台屋或在天台或地牢加建1、2層這類嚴重僭建行為,較晾衣架、簷篷及冷氣機支架的問題嚴重得多,可影響建築物的結構安全,以至區內的渠道暢通問題,局長的回應予人有混淆視聽、避重就輕、瞞天過海之嫌,令人懷疑政府是否對新界這類天台或地底僭建問題放軟手腳,不打算執法予以清拆? 有關政府處理清拆僭建物的政策,屋宇署一直有優先次序,自2000年起,先着重清拆樓宇外牆僭建物,2001年起亦集中清拆單梯樓的天台僭建物。
於2001年,政府估計有80萬個僭建物,經多年執法行動,於2011年3月,屋宇署已清拆約40萬個僭建物及單梯樓宇的天台僭建物。由2001年至2007年,政府7年已對4500幢目標樓宇採取執法行動,2007年後繼續清拆另外1000幢單梯樓的天台僭建物,至2010年底已清拆其中908幢單梯樓天台僭建物。就單梯樓以外的其他舊樓,屋宇署去年亦展開特別清拆行動,清拆搭建於約360幢舊樓(實際拆了361幢舊樓)的天台、平台等構成安全威脅或環境滋擾的僭建物。(詳見立法會樓宇安全小組委員會2010年12月9日會議政府提交文件及2011-12年預算屋宇署開支預算)
2011年4月1日起,政府訂定新政策及新目標:把需要即時採取執法行動的僭建物的範圍擴大至天台、平台、天井/庭院、巷里的僭建物。在今年政府預算開支中,屋宇署於2011-12年的特別留意事項之中,其中一項就是展開新的大規模行動,全面清拆在目標樓宇的天台、平台、天井/庭院、巷里的僭建物,目標是每年清拆500幢目標樓宇內的這類僭建物,不論有關僭建物是否新建或構成即時危險。這些目標樓宇有否包括新界三層的丁屋樓宇? 李永達批評,大部分新界村民均守法,只興建三層共27呎高丁屋,不會僭建,但隨着更多有權有勢人士例如鄉事委員會委員或村長們無視法紀,進行僭建,若不加以制止,僭建情況將越來越嚴重,不斷蔓延,這對守法村民絶不公道。
政府須清楚向市民交待,政府如何對待新界丁屋僭建天台玻璃屋、天台屋、加建1、2層或更多,有報導指有個別丁屋加建至6層,亦有報導指個別丁屋天台加建1、2層之餘,地底亦加建1、2層地牢,政府是否打算對這類僭建行為予以寬待,甚至有法不執?或是打算修改政策,把這類僭建範圍豁免不用執法,連執法的「籠門」都搬走,以讓新界丁屋享有特權?
民主黨房屋政策 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