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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雲議員回應羅致光應盡快延長法定產假至不少於14周
Monday, August 27, 2018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在網誌以「法定產假應否延長?」為題,提出延長法定產假的開支應由那方支付的問題。

 

現時不同地方的產假的成本負擔有不同做法,新加坡是採用僱主與政府分擔的方式, 南韓和日本則採用僱員保險支付的方式。歐洲及北美洲如英國、加拿大及瑞典都是透過不同的保險計劃支付產假薪酬。

 

民主黨黃碧雲議員表示,產假自1981年通過僱傭(修訂)條例,婦女獲享10週的有薪分娩假期,而當時產假薪酬相等於僱員正常工資的三分之二,其後於1995年,產假薪酬的款額獲調升至僱員工資的五分之四。產假政策已經23年未有改變,法定產假不但要延長至14週,更應將五分之四支薪改為全薪。黃碧雲議員指:「民主黨長期以來均爭取7天全薪侍產假及14周全薪產假,至於延長4周的產假,應由誰負責支付薪金,可以開放討論,即使由政府支付,每年額外開支亦不過三億元,絕對不是問題。」至於立法會正處理的延長侍產假立法,黃碧雲認為應由3天改為7天,並且由僱主全薪支付。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2018年8月27日